2021
十一月之星·项馨仪
“瑞检之星”是瑞安市检察院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比学赶超、争优创先的良好氛围,发挥先进模范的表率示范作用而推出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成效为导向,授予优胜者“瑞检之星”称号,分为“月度之星”、“季度之星”和“年度之星”。
本期获选人物志
第三检察部 项馨仪
——追求不悖于常识、常情、常理的正义。
她从检十年,从书记员、检察官助理到员额检察官,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到公诉科,司法改革后,又先后任职于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刑检一线一直奋战着她的身影。
她不断学习总结,以赛代练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撰写的论文被多家权威期刊发表,并入选国家性论坛,2021年荣获温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标兵”。
以勤为先,追求办案质效
勤勉务实是项馨仪身上的美丽标签。在不断累积办案经验的同时,她更加注重案件的司法效果,更注重人民群众对案件办理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2015年,她协助办理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瑞安市宝源化工公司污染环境一案,除了厘清复杂的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外,她还在观摩庭审中进行了法治教育,取得了较好效果,该案最终入选浙江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
2019年,她协助办理的李某某等13人利用离退休老人红色革命感情电信诈骗案件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
2020年,她参与办案组办理王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为检察官办案组制度探索提供了实践基础。她办理的郭某某等人境外邮寄大麻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寄递违禁品犯罪典型案例,并配合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在央视新闻上发布。
以学为基,强化专业能力
新时代新理念,法律法规、法学理论、司法理念的巨大变化,对司法人员公正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挑战,“多写”“多赛”成为了项馨仪在繁忙工作中提升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
2018年,她撰写的《涉枪犯罪案件证据认定难点及对策--以浙江省温州市2014年至2018年网络涉抢案件为例》入围第十四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论文中评,并入选第十届中国信息安全法律大会暨密码法治高端论坛。此外,她撰写的其他多篇论文也被权威期刊刊载。
她还通过参加演讲比赛、控辩赛、业务竞赛来促进自我学习,并且取得一定成果。近三年多次参加温州市检察院举办的控辩赛,在2021年获得团体三等奖。2021年8月参加温州市检察系统公诉业务竞赛,获得温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标兵”称号。
以人为本,坚守法治关怀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的温度在于平等。多年办案经验让她深知自己办的不仅仅是案子,更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的自由、情感、悲喜,只有从人出发,才能走出“机械司法”的怪圈。
她在2020年办理肖某某容留卖淫案件时,通过调查发现肖某某是一名三岁孩子的唯一抚养人,且孩子患有严重疾病无钱救治,如果收押会造成新的社会问题,故通过对其申请司法救助,多次积极和法院沟通,最后对其量处缓刑,在惩戒犯罪的同时也给予弱势群体护佑和关怀。
她始终铭记,再多的法律知识、法学理论、法律判断,如果违背了百姓的常识、常理、常情,必将成为一纸空文、一番缪论。她始终铭记从时代出发,从群众出发,本着朴素的正义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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