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委编办立足新时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坚持“四个强化”工作法,强化学习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整改,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常态化、标准化、高效化、严格化,为建设最美县城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实现纪律遵守常态化。加强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历史方位、总体目标、根本任务,将大局意识牢记于心。加大机构编制纪律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工作人员及各部门党管机构编制、“编制就是法制”意识,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实现工作过程标准化。从“编制就是法制”的角度认识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建设,针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加强制度创新,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切实管用的制度,推进工作过程标准化。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实现动态监管高效化。抓好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抓好事前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实名制专网动态调整管理,及时更新维护部门(单位)机构情况、人员上下编、信息变更等内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围绕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制定专项督查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检查,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
四是强化问题整改,实现日常管理严格化。增强问题意识,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摸清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不断实现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严格化。(行政股 王锋 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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