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汉源县委办公室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源县2021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汉委办发[2021] 2号)、《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汉源县2021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汉人社发[2021] 20号)文件要求,我乡严格按照《汉源县2021年乡镇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永利彝族乡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乡政府和三个村委会分别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室,并按“六本五挂”要求严格挂牌,乡政府劳动争议调解室由副乡长任烈进行牵头,负责日常事务,各位由各村支部书记牵头负责。
二、履职情况
2021年按要求督促施工方通过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严格实行工资款和工程款“两款分离”、“一户两牌三表”等实名制管理规定。为切实民工保障工资顺利发放,乡政府及施工方双方均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待工程竣工及民工工资全额发放完毕后再予以退回。我乡多次组织职工、村委干部、施工单位及农民工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参加县级部门组织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相关会议,多次开展摸底排查、专项检查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2021年在汉源县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我乡严格按要求督促施工方发放民工工资,未曾发生一起民工工资拖欠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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