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推进清廉乡村(社区)建设
张松
市民政局作为清廉乡村(社区)建设的责任单位,将认真配合好市委组织部,履行创建责任,将清廉建设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着力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通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原则,切实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对清廉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项调度,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量化考核细则。二是强化部门联动。会同组织部门有效推进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强化党的政治引领作用,倡导村(居)委与支委交叉任职,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城乡社区“领头雁”培训,大力倡导清廉建设,构建村(社区)干部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新型治理格局。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将清廉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重点民政工作督导考核,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强化结果运用。
坚持靶向思维,严把三道关口。坚持源头治理、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努力将每个村(社区)打造成清廉建设的“小窗口”。一是严把“入口关”。根据“八联审”制度,严格落实村(居)两委队伍“守门员”职责,把不符合清廉建设要求的村(居)两委拒之门外。二是严把“审计关”。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财政、经管、审计等部门对每个村(社区)开展财务清理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个别村出现的重大财务问题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三是严把“监督关”。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严肃纪律确保风清气正的通知》,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和村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
坚持铁的纪律,构筑清廉屏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原则,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实现全覆盖性监督,真正把活动成果转化为具体行动。充分有效利用清廉怀化建设的重大契机,从严抓好各项责任落实,将民风民俗、家风家训、清廉文化、民生监督等内容融入乡村每一个角落,通过抓好村(社区)两委“关键少数”,紧盯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把清廉建设贯彻到一言一行,落实到一点一滴,打造政治清明、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村居环境,有效助推清廉怀化建设走深走实。
(作者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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