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11月30日6:00,在省法院的统一部署下,石家庄两级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再次拉开帷幕。
在6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代表、媒体记者等监督见证下,全市21家中基层法院、634名干警,148辆警车,同时分赴179个执行现场,开展集中执行。中院执行局局长、各基层法院院长亲自带队执行,与执行干警一同行动、随机协调、跟进保障。
行动中,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坚持文明执行、规范执行、善意执行,针对不同案件类型,有效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全面进行查人找物,共拘传65人,拘留2人,搜查44次,扣押车辆7辆,腾房3套,共达成和解案件28件,当事人自动履行案件23件,执行到位金额1954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悉,2021年,省法院在石家庄确定行唐法院、新乐法院、高邑法院、栾城法院为首批集中执行试点法院,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后将该经验逐步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推广。第四季度以来,石家庄两级法院以依法执行的力度、内外联动的深度和司法为民的温度,不断完善集中执行机制,共开展3次“集中执行百日攻坚”统一执行行动。同时,切实统筹疫情防控和集中执行工作,创新方式方法,适时采取“集中式管理,分布式实施”形式,对长期未结案件、涉民生案件等进行定点清除,纳入集中执行范围,确保疫情防控与“拉网式”集中执行工作有机统一,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站稳人民立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关切,坚持拉网式集中执行与分散执行相结合模式,共执结案件58694件,执行到位金额108.89亿元,营造了强大震慑声势,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石家庄日报客户端
记者:戴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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