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作者:房芳
改革开放以后,党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进行持续努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同时,党内也存在不少对坚持党的领导认识模糊、行动乏力问题,存在不少落实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问题,特别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口是心非、擅自行事。(11月17日,新华社)
笔者觉得: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的建设,体现在哪里?党的领导,体现在哪里?这个问题,很值得讨论。在笔者看来,就是一句话: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如何体现出“高度一致”?
一方面,就是认真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要求,践行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第二方面,就是立说立办,不准许推诿塞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四风”。
第三,就是令行禁止。对中央的会议文件决定精神,立说立行,特别是要辺令行禁止,不能有令不行。必须做到:政令畅通!
第四,就是在每一项工作中,坚持好“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句话的要求,树立好这种理念。这是一个党员干部,有没有政治品格的具体表现,甚至可以说是“首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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