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青岛合租女孩遭强奸跳楼致死案民事判决落槌。
房东被判赔偿两万元,转租方被判赔十五万元。
年初,凶手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不得假释。
这是一个令人难过的案件,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孩警惕性很高,在合租时特意选择了全是女孩做室友。在其中一个室友将房间转租给陌生男人时,立即表达了强烈不满,明确予以反对并通知了房东。
但是她的警惕性在蓄谋已久的犯罪面前,未能奏效。那个陌生男人前科累累,刚从牢里放出来五个月,谋划作案的想法也差不多有五个月了。
合租女孩跳楼
2020年8月3日10时许,路人发现在青岛市李沧区文昌路某小区西侧网点房顶上趴着一个人,感觉不对,于是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物业。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这是一具女性尸体,尸体赤足呈俯卧状,头部下方有大量血迹。经调查,这名女子是网点房上15楼的租户丁某。
当日,与丁某合租同一套房子的男租户李某,在亲属陪同下向警方自首。据李某供述,这天上午,在该出租房内,李某持刀威胁丁某欲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反抗并发生厮打,最终导致丁某坠楼身亡。
丁某与李某仅仅合租了一个晚上。
他们合租的这套房子一共有三个房间,三个女孩分别从房东曲某手中租走一个房间,其中只有两个女孩陆某和钱某日常住在房间内。此后,陆某将房间转租给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孩丁某,虽然这次转租没有事先告诉房东,但是房东曲某在一次维修管件时知晓此事,并没有反对。另一个租房女孩钱某也想将房间转租出去,于是在58同城上挂出了信息,条件是只租女孩。
因为较长时间未能租出去,钱某不再坚持只租女孩。
8月2日,男子李某约钱某看房,钱某因为工作原因不便请假,便让自己的男友陈某某带着李某去看房。当日下午15时左右陈某某带李某看房时,遇到正在客厅里的丁某。此前,钱某发信息告诉过丁某将房间转租给陌生男子的意向,遭到丁某反对。在这次看房过程中,丁某又当场两次明确表示:“他(李某)租我就不租了”。
但陈某某并没有理会丁某的态度,而是当场收取李某的租金,将房屋租赁给了李某。
丁某随即通知了房东,但是不知出于什么考虑,丁某在电话中告知房东先不用联系钱某。
李某当晚即搬进了钱某转租的房间,这一晚,房内仅有丁某与李某两人。
刚刚三十岁李某,曾经两次因为抢劫、强奸入狱,累计刑期十四年。2020年3月1日被释放出狱的李某,一直就有继续作案的想法,陆续在网上购买录像机、铁链、刀具等物品,并在58同城上浏览查找与女房客合租的信息。判决文书显示,李某的预谋从五月份就开始了。
从事后李某的供述中看,这一晚女孩一直处在巨大的危险中,什么时候打开房门,危险就什么时候启动:
房东和二房东被判赔偿十七万元
2021年2月4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不得假释。
此后,女孩丁某的亲属将房东曲某、二房东钱某及其男友陈某某一起诉至法庭,请求判令三人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三十九万余元,理由是他们未能严格审查租客相关身份信息,并在丁某明确告知不与男性租客合租的情况下,仍将房屋租给李某,并最终导致丁某死亡的严重后果,应承担责任。
三方均不认可自己的责任。
二房东钱某认为,自己通过58同城网站的正规途径发布的转租信息,并未通过任何其他渠道,网站已对注册用户尽到了审查义务,而自己在转租的过程中也尽到了审慎义务。在转租的过程中,自己并不存在过错,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更无任何因果关系。钱某主张,无论涉案房屋是否转租,转租给谁,都不能成为转租人承担侵权人侵权责任的理由与根据。不能认定租客为男性就可能导致危险增加,以此为逻辑来判定各方当事人责任,既无法律依据,也不利于树立正确的司法导向。
钱某的男友陈某某觉得自己很无辜。
陈某某认为,自己既非涉案房屋的承租人也非转租人,对涉案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义务,仅是受钱某之托,代为带领李某看房。在钱某与李某最终确定租赁关系后才代钱某交付钥匙,在代收房租后也是立即将全部房款转交钱某。陈某某还认为,钱某系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己仅为其代理人,如果仅仅因为自己帮助转租以及未阻止钱某转租,就应承担共同赔偿责任,与事实不符,属于强加了无法律依据的过重义务。
房东曲某则认为,丁某在当日通话中告知其先不用联系钱某,是自己没有及时介入的原因。
法庭审理后认为,钱某与丁某作为年轻单身女性,应对彼此选择租客尽到最基本、最善意的注意和保护义务。钱某在转租过程中明知丁某不与男性合租且与陈某某说明、讨论过该情况,但仍然将其租赁的涉案房屋部分转租给李某,其不负责任且不当的转租行为使得李某承租到涉案房屋,亦间接导致悲剧发生,依法亦应对丁某的死亡结果承担相应过错责任。陈某某明知丁某不与男性合租仍然未阻止且帮助钱某将房屋转租给李某,也应承担过错责任。
法庭认为,作为出租方,尤其明知房屋内租住的均系年轻女性,房东应预判到如果租客为男性可能导致危险增加,并积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防止潜在危险、确保租客安全。房东曲某对可能发生的转租行为未尽到更加审慎的注意、提示和审查义务,间接导致悲剧发生,依法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房东曲某赔偿两万元,二房东钱某及其男友共同赔偿十五万元。
此后,钱某及其男友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9月29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女生租房,安全第一!
被害女孩丁某的父母在法庭上说,自己的女儿刚刚大学毕业,从外地来到青岛打工,不料遭此不幸,每念及此,心情就无比地沉痛。
社会在发展,机会在变迁,很多大学生毕业伊始都想到大城市闯荡一下,丰富见识并积累经验。这种想法没有错,但是应该意识到,初到陌生的地方,最应该注意的是安全,只有安全能够保证,事业和奋斗才有意义。尤其是年轻女孩,独在异乡为异客,在陌生的环境中远离家人,还要租房甚至与陌生人合租,面临的风险会更大。
那么,女性在租房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
尤其要提醒的是,单身女性在感觉到危险苗头的时候,不要犹豫,立即采取措施,宁可虚惊一场也不要麻痹大意。有时候危险就是会突然降临,而等危险真正来临的时候,后悔是来不及的。
文/楼外楼
编辑: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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