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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警告处分!信阳一村党支部书记损害营商环境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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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担当、主动作为,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但仍有部分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置纪律要求于不顾,顶风违纪、影响恶劣。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息县纪委查处的孙庙乡段庄村党支部书记谢邦明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7月,孙庙乡李庙村村民王某某以鼎峰商砼搅拌站存在污染、噪音为由,对鼎峰商砼搅拌站站长赵某某进行敲诈勒索。赵某某为消除负面影响,请孙庙乡段庄村党支部书记谢邦明出面帮助协调解决。谢邦明约王某某参加赵某某组织的饭局,协商调解此事。经协调,赵某某向王某某支付3000元了结此事。谢邦明作为党员干部,本应积极引导赵某某利用法律武器抵制不法侵害,但却从中协调,变相纵容王某某敲诈勒索他人,致使王某某犯罪目的得逞,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9月,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谢邦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虽是个案,但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政治站位不高,宗旨意识不强,纪律规矩不严,不知敬畏、不守底线、失职失责、胡乱作为。这些行为侵犯了企业和群众利益,破坏了全县营商环境,败坏了党委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一要深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迅速进入高标准、快节奏的“战时”状态,做到躬身入局、认真履职,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二要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参与主体”的思想观念,自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践行者、推动者、引领者;要坚持主动靠前服务,紧扣企业和群众需求,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让企业顺心、群众舒心,切实构建起便企利民的新型“亲”“清”政商关系。三要严守纪律规矩。要强化纪律意识,绷紧纪律之弦,始终保持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要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九要”“九不得”工作要求,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要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坏营商环境行为,不断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向深入、取得实效。

中共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

来源:清风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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