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祁海琳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今后,家长该如何开展家庭教育?学校如何建立健全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对家庭教育开展指导?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家长:配套“双减”政策 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家庭教育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要求政府与社会要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务,准确界定国家、社会和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分工。既避免公权力对家庭教育的过度干预,又确保在家庭教育缺失时公权力的‘托底’修复。”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律师钱莉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对普通家庭来讲更多的是起到一个号召和倡导作用,倡导一种健康的家庭教育理念。
北京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支园认为,该法律的实施说明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国家通过立法,将家庭教育从传统的“家事”上升为重要的“国事”,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来落实是非常有积极意义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部分家长认为这个法律的出台是之前“双减”政策的呼应。家住苏州高新区的徐妈妈说,法律的出台让父母的责任更大了,“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行为习惯等方方面面都要关注到。”她认为,不仅孩子需要学习,家长也需要家庭教育方面的指导。
不过,也有少数家长对该法律存在一些疑问,“家庭教育需要法律干预了吗?” 女儿在读小学三年级的杨爸爸认为,每个家长的教育方式不一样,法律的干预显得“多此一举”。
专家:法律强调家长职责 为家校共育提供保障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强调了家长的职责,明确了家长是家庭教育的主体,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也为家校合力共育提供了支持和保障。”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鲁刚认为,不少家长对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有一些家长只单方面关注孩子的文化课、艺术课成绩,而忽略了整体素质的提升和个性成长,特别是在“双减”之下,孩子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家长容易出现两个极端,一是彻底放手,不管不问,第二种是特别焦虑,回到家后还是给孩子布置家庭作业,让孩子更累。“有些家长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情。这部法律的出台恰恰让这部分家长负起家庭教育的责任来,而不是一味地把孩子‘丢’给学校。”鲁刚说道。
“孩子虽然是个体,但并非个人,人的多数行为由环境引发,同时也反映了环境的状况,学生的个体行为是系统互动的结果。”鲁刚从心理学角度分析道,父母改变了,孩子才能有质的改变。吴中区宝带实验小学一箭河校区副校长、全国优秀教师张华认为,和谐的家庭氛围能使学生拥有健康阳光的心态,“不管是为人还是学习,父母的以身示教就是最好的教育,家长的言行才是最好的示范。在亲子陪伴的过程中,家长教会了孩子阳光生活的态度,学会了生活技能,养成了良好行为习惯,这是父母给予孩子一生用之不竭的财富。”她说。
学校:开展讲座培训 赋能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家长对这方面课程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记者了解到,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校立足家校实情,顺应时代潮流,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家庭教育的研究、探索和实践,家校合力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在课程设置上,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身心发展和亲子关系的特点,每个年级每月举办一场“博厚大讲堂”。此外,学校根据家长的实际需求,确定讲座方向,还开展“点餐式”家庭教育讲座。
“斌斌(化名)正值青春期,他的父母是高控制型家长,对孩子成长充满焦虑,对孩子的学习一味批评指责。结果事与愿违,斌斌越来越叛逆,亲子关系到了冰点,家庭氛围异常紧张。”鲁刚告诉记者,父母后来通过参加学校“博厚大讲堂”的讲座和“家长夜校”——正面管教体验课程的学习,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发生了很大转变,不仅教育方法变得“平和而坚定”,而且越来越注重孩子的心理教育了。
在鲁刚看来,家长的教育理念要跟上时代的变化,做学习式、反思式的家长,跟孩子一起成长是开展合适的家庭教育的基础。其次,家长要从小跟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父母的教育需要坚持不懈的陪伴和引领,日积月累,才能在孩子青春期叛逆的时候不会让亲子关系显得那么“尴尬”。鲁刚强调,在整个家庭教育的过程中还要把握弹性,一方面正确认识孩子的个性基础,为他们创设一个自由呼吸的天地,让孩子的兴趣特长能得以充分发挥。另一方面也要时刻关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指出他们的错误,给孩子们敲响警钟。
记者了解到,苏州市彩香实验中学同样成立了“陶然”家庭教育工作室,致力于帮助家长顺应时代,更新教育观念,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教理念,促进家校合作共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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