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争夺,硝烟再起
胡亥在丞相李斯和内侍赵高的帮助下,成功登上了皇位,成为秦二世。他自知朝堂中还有许多人暗中支持这自己的兄长,于是抢先下手,杀死了自己的兄弟姐妹,维护了王位的稳定。
解决了皇位的隐患,秦二世自然要对帮助自己的人进行册封。
李斯是丞相,官位已经到顶,封无可封。赵高因功或封“郎中令”。本来一个在内一个在外双方相安无事,但是现在双方凑到了一起,自然要争出一个高下。
胡亥能够在众公子中脱颖而出,甚至最后打败了扶苏,坐上了秦朝的皇位。纵然这里面有不少是李斯和赵高的功劳,但是也能说明秦二世绝不是愚笨之辈。他或许因为年龄见识等在处事经验上不足,但是基本的政治嗅觉还是有的。从这一点考虑,胡亥给赵高升官,打的主意不只是对老师的厚爱,更有扶持赵高制衡李斯之意。
胡亥的登位不仅对统治集团的上层带来了剧烈的冲击‚而且对社会的普通民众也进行着比以往更为严酷的统治‚在大兴土木、肆意享乐的同时‚又任用了众多酷吏‚并且更加严密法网‚把酷刑峻法的实施推向了极致。这是因为从政治上到思想上,秦朝都和之前的列国时代有了一个极大的不同。之前秦国靠着法家思想统一了六国,而秦二世又靠着严刑峻法夺得了皇位,所以对于秦二世来说,严刑峻法就是统治的最好方式,因此在秦二世统治时期,对下层百姓来说,酷吏更多,法律更加严苛,日子更加难过。
正是由于这种政治状况的日益恶化‚社会下层民众的反抗(尤其是原关东六国地区)愈加激烈‚天下土崩的局面已经初显端倪李斯在秦二世在位时期的政治生活中可谓是如履薄冰‚完全丧失了他在秦始皇时期的建树、志得意满的政治气象。“吾愿肆志广欲‚常享天下而无害‚为之奈何。”面对胡亥这样的提问,为求自保‚李斯上书并提出了所谓的“督责之术”。
督责之术
01
“督责之术”,强调的是专制君主的绝对权力,只要专制君主能够熟练运用这种权力,就能够达到“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能穷乐之极也”的目的。在这里,李斯竭力迎合秦二世的政治行为,对专制君主运用绝对权力而穷奢极欲、肆意享乐的正当性给予理论证明,从政治思想上证明专制君主拥有肆意享乐的正当权力。
02
“督责之术”是完全站在专制君主的立场上‚将专制君主与普通百姓截然分为天地悬隔的两极‚前者的存在就是为了不择手段地实现自己的任何欲望‚而后者则完全是其实现欲望的垫脚石‚没有自己的丝毫权利。为了维护自身的绝对统治地位,专制统治者可以对 普通百姓采取轻罪重罚的措施。
03
在对官员上,“督责之术”认为“明君独断‚则权不在臣也。”所以君主拥有政治上的“独断权力”,而不必受到臣子的桎梏。
李斯“督责之术”的思想内容虽然主要源自于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而且精神实质也基本一致‚都以强化和维护专制 君主的绝对权力为根本目的,
但是李斯的“督责之术”却将这种政治精神推向了严重扭曲的极端化境地。
专制君主在他理论中获得了为所欲为、肆意妄行的特权‚为了保证这种特权的永久存在。
李斯又建议专制君主们利用阴狠毒辣的法、术来控制所有的臣民‚使他们在任何情形下都只能以专制君主实现目的的卑贱的工具的身份存在。
由此李斯的“督责之术”以理论化的形态将专制君主的绝对地位和绝对权力推倒了历史的最高峰。
李斯之所以会上这种奏折是因为自己正处于危机之中,赵高对于他的权力虎视眈眈,而他的长子李由也正值兵败。
对于赵高来说,这时候是攻击李斯的最好时机,秦朝严刑峻法,轻罪重罚。兵败的李由一定会受到处罚,但是因为他的父亲是李斯,在李斯没有倒的时候,李由不可能有致命的危险,所以赵高便借用李由的这次兵败诬陷李斯谋反。
这时候正在加强封建皇权,谋反便是最大的罪过,所以这时候的李斯自然会下狱。但是因为李斯的能力,秦二世并没有立即下杀手,反而有意的忽视李斯,李斯也希望能亲自见秦二世一面。但是对于赵高来说时机不可错过,于是在赵高的哄骗下,李斯承认了谋反,秦二世这才决定杀掉李斯。
李斯被腰斩,夷三族,他的权力和政治资本大多落入了赵高的手中。自此,赵高的权力越发失控,进一步滋生了赵高的野心。
而秦王朝的灭亡也已成为了必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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