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昌10月20日消息(记者谢元森 实习记者余思贤)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柯军介绍《律师调查令办法(试行)》的出台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余思贤 摄)
《律师调查令办法》全文共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明确调查令的申请主体和诉讼阶段,突出保障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诉讼权利;二是明确律师调查令的操作程序,突出助力提升民事案件诉讼效率;三是明确律师调查令参与主体的权责,突出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律师调查令办法》还对法院审查和协助调查人配合调查取证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首创了证据密封制度,要求协助调查人将所提供的证据密封后交给律师或直接邮寄人民法院。
柯军表示,此前江西省内尚无相关规范性文件,律师调取证据受到阻碍,不利于律师正常执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律师调查令办法(试行)》出台,为促进及规范律师调查取证,提高当事人举证能力,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创新路径,有利于探索完善民事诉讼规则,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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