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云南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例,其中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为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现对全市广大居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及发布的病例轨迹信息,9月30日以来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返(来)我市人员特别是与病例轨迹有重合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及属地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请广大居民近期非必要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若前往要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提前报备,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我市人员,要于抵达前3天由本人、亲属或用人单位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包括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抵达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社区(村)、用人单位、亲属要对相关人员落实行前防疫健康教育,提醒其做好体温测量及途中个人防护。抵达我市后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隐瞒不报行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广大居民时刻注意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健康状态,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步行或乘坐私家车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五、请广大居民正确认识接种新冠疫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有序到辖区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六、请广大居民做到非必要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去往公共场所时,要坚持佩戴口罩、扫码、测温防疫“三宝”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勺公筷、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七、请广大居民在取送来自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常温、低温货物货品、快递包裹、邮政快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在室外拆包,落实好手卫生和物品表面消毒处理。
八、请广大居民在购买冷冻食品后要及时清洗双手,避免触碰口、眼、鼻等部位。储藏时要生熟分开,加工时要清洗干净,烹饪时要煮熟煮透。一旦购买涉疫食品,要及时向社区(村)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采取处置措施。
九、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相关措施,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来源:三门峡疾控
责编:王晓亮
审核:上官英敏
编辑:袁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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