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一个国家的基础是人,而人的基础是生存,生存的基础就是吃饭。虽然现在物质生活条件丰富了,很少有人吃不上饭,而这也使得人们的嘴更刁了,对吃的要求更高了。
一家餐饮店,东西好不好吃,直接影响它能否生存下去。可以说,中国人对美食的追求,那是世界独一无二的。南北方不同的饮食,甚至一个省内都会有很大的差异,好不好吃,是餐饮店生存的基本。
近两年那突如其来的灾难,很多行业都受到波及,其中受影响很大的,必然有餐饮行业在内。一些小的餐饮行业因为没人进店,甚至线上也没人购买,不得不关门,承受意外带来的损失。
虽然不甘,但还是没什么可抱怨的。可有些人就不同,因为生意冷清,就开始想歪点子,通过不法的手段来增加收益,也不管会不会被别人带来伤害,而只想到怎么赚别人的钱。
近日,江苏连云港。有市民向警方反映称,一家凉面店食材里可能含有罂粟成分。民警赶往店家检查,经检测,民警发现食材内确实含有罂粟碱、那肯定成分,随后又在该店收出大量含有罂粟壳成分的辣椒油和粉末。
面对这些“铁证”,店家向民警如实交代,因为疫情期间生意冷清,就想在食材里添加一些成分,让食客“食之不厌”,吃了还想再来,由此来增加收入。于是,店主把罂粟壳掺到相关食材里面去。
事实也如店主的想象那样,自8月7日使用鹰粟粉以来,凉面店的生意比以前好了很多,收入比之前多了三分之一,获利1.5万元。幸好被市民举报,不然店主的行为还会继续下去。
目前,嫌疑人已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罂粟能引起人上瘾,它到底是属于毒品还是调料?可能许多人还不是很清楚,对罂粟壳缺乏一定的认识。
由于有香料价值甚至致瘾功能,在一段时间内,使用罂粟壳成为一些餐饮店留住回头客的“公开秘密”。一些不良商家大动歪脑筋,专门用罂粟壳熬制“老汤”,用“舌尖上的成瘾”换来“腰包里的大钞”。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中,罂粟壳被归类为“其他毒品”。2008年,元卫生部明确把罂粟壳列为非使用物质。也就是说,国家层面上,罂粟不属于食品,而是毒品。
国家禁毒委等还曾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行为。”事实上,罂粟壳如果食用过量,轻则乏力、面黄肌瘦,重则损害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很显然,罂粟壳具有毒品的性质,对人身体是有伤害的。
然而,在利益面前,有些人是没有良知的,往食品中添加罂粟壳,对他们来说都算不上是伤天害理的事。或许他们认为,罂粟壳过多食用才会造成问题,少量的话,只能上瘾,而又不会被发现,所以就毫无顾忌了。
食品安全关乎人,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做食品的不仅是做文化,更是一个良心问题。为了利益,铤而走险,伤害他人,这种行为很可耻。但现实中,许多人为了利益是趋之若鹜的,没有底线。
多年来,从穿山甲到果子狸,从二噁英超标的烧烤到受关注的罂粟壳,食品安全的警钟一再响起,可还是屡屡出问题。中国人爱吃会吃,但饮食安全应该有底线,做食品的人应该有原则。
不管是监管者、餐饮企业,还是消费者,哪些可以食用、哪些不能添加、哪些可在一定剂量范围内使用,都应该明白准确,不能因为“潜规则”而使之含糊过关,不能对食品安全置之不理。
“夫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从古至今,“民以食为天”绝不是小事。不要为了追求利益,做出有损他人、有损自己、有损国家的事情来。一百多年前的鸦片事件,难道警钟还不够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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