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害人害己
说了千遍万遍
仍旧有抱着侥幸心理的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更有人“不知悔改”
两车相撞,两人受伤
2021年9月1日19时许,高平市原村乡原村村口发生一辆二轮摩托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致两人受伤。接到指令后,高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
发现摩托车驾驶人乔某杰
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
便将乔某杰 (男,34岁,高平市原村乡人)
带至高平市人民医院进行抽血
后经晋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乔某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
113.4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驾驶人信息及违法经历进行核查时,发现乔某杰曾于2020年7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高平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乔某杰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广大驾驶人应该牢记的基本准则,然而仍有人心存侥幸,不但没有汲取第一次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的教训,还明知故犯二次醉驾,无视法律法规,等待他的同样也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酒可以让你暂时忘记烦恼
但是它却不会真正的帮你解决烦恼
千万不要因为喝酒惹出麻烦后悔莫及
晋城公安交警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您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滴酒不沾,出行平安!
来源:晋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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