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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各中小学在行动!涉及牡丹区实验中学、西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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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落实“五项管理”政策,促进“双减”落地见效,菏泽各中小学积极行动起来,涉及牡丹区实验中学、西苑小学...

落实“双减”, 菏泽牡丹区各中小学在行动

牡丹区中小学在行动

图源网络

为落实“五项管理”政策,促进“双减”落地见效,创设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牡丹区中小学积极行动起来,制定措施,扎实推进。

二十一中教育集团二十一中学

二十一中教育集团二十一中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在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健康管理五个方面制定量化管理细则,并与教师签订承诺书。要求全体教师积极落实“双减”“五项管理”政策,发挥集体智慧,不断完善、创新实践,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牡丹区实验中学

牡丹区实验中学要求全体教师高度重视,学习“双减”“五项管理”相关政策,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主题班会、家长座谈会等形式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双减”“五项管理”的内容和意义,呼吁家校携手,共同做好学生手机、睡眠、作业、读物、体质管理工作,助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西苑小学

西苑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双减”政策,对“五项管理”工作进行专项部署,与教师签订“双减”承诺书。要求教师熟记“五项管理”,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长,加强学生的睡眠管理和手机管理,强化家校协管,家校共育;健全学校的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阅读品质,同时保障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南关小学

南关小学要求教师在备课时加强作业设计研讨,严格控制作业布置总量,鼓励设计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学校对内整合优质师资力量,对外引入优质教育资源,精心设计课程,每周五的课后服务进行综合素质拓展活动,涵盖美术、体育、音乐、器乐、表演、阅读等内容,供学生自愿选择。

第八小学

为在“双减”“五项管理”政策背景下更好地发挥课堂的主阵地作用,第八小学开展随堂听课活动,全面了解新入职教师及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加强教研,促进青年教师的专业化快速成长,提升课堂教学效率。

沙土镇中心学校

沙土镇中心学校要求辖区内各小学成立“双减”“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把减轻学生负担作为重点,精心研读教材,充分了解学情,通过提高作业设计能力,全面发展学生核心素养。

小留镇中心小学

小留镇中心小学通过升旗仪式、家长群、班会,对“双减”“五项管理”有关要求及相关措施进行宣传,提高学生和家长的知晓率,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要求各学科备课组着力研究作业内容、数量、标准,布置作业控量提质,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何楼办事处云菏小学

何楼办事处云菏小学召开“双减”“五项管理”工作推进会,学习“双减”“五项管理”文件,把“五项管理”纳入教学常规管理,减轻学生负担,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沙土中学

沙土中学组织召开研讨会,校长张焕良向全体教职工解读“双减”“五项管理”政策,对怎样落实“双减”“五项管理”具体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很抓落实。

新兴中学

新兴中学召开“双减”“五项管理”工作推进会,对于两项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全体教师共同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将手机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教育部发布,事关菏泽全市校外培训机构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

9月14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保障“双减”改革任务落实。

从业人员不得为在职教师

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要求不得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提出“黑名单”管理制度

管理办法首次提出了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触碰“歧视、侮辱学生,存在虐待、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人行为”等11类行为“红线”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进行管理。

《管理办法》全文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出台《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双减”改革任务落实。

《管理办法》主要从招用条件、招用程序、从业禁止、行为“红线”、监督检查、处罚制度等方面作出规定,旨在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坚持用人标准,规范招用程序,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培训服务质量。

《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爱国守法,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各项职责;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举止文明,关心爱护学生;教学、教研人员还应为人师表,仁爱敬业,从事按照学科类管理培训的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按照非学科类管理培训的须具备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明;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管理办法》强调要依法规范劳动关系,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招用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特别强调要与招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而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管理办法》首次提出了从业人员的结构性要求,明确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管理办法》首次提出了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触碰“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歧视、侮辱学生,存在虐待、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人行为”等11类行为“红线”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进行管理。

《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业禁止条件,机构不得招用两类人员,即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抓好落实,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抓好落实,不断深入推进,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以上文章来源于菏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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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网友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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