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征地拆迁的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
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是让很多被征收人头疼的一件事。那么在收到这份文书时,被征收人应该做些什么,才能起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作用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今天就来为大家讲讲,在征收过程中收到了征收方下发的限拆通知,被征收人应该如何应对!。
经理过征收的被拆迁人都知道,在征收之前,会有相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建筑物的详细情况进行调查,然而因为各种原因有很多被征收人的房屋在调查中会发现存在权属上的争议,或者因为历史原因在产权登记方面存在问题。
这不,就有不少被征收人朋友像我们律师反映,说自己的房子住了很多年也没见谁来说我们的房屋有什么问题。怎么遇到拆迁,就开始后有人来说房子是违建了呢?史律师要告诉大家的是,从法律角度来说,征收方经过初步的调查后说房子可能是违建,这样是不能直接导致咱们房屋无补偿拆除的结果的。具体我们接着往下看。
在依法进行的拆违程序中,被拆迁人是有多个权利救济机会,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异议,包括复议程序和诉讼程序,来证明自己的房子就是合法的房屋。
通过复议或诉讼提出反对意见“限期自行拆除”往往是依法强制拆除的前一个程序。所以我们收到这份文书时,一定不能消极对待,以为是拆迁方在吓唬我们,一味地干等着,如果不及时反应,那么最终等来的可能就会是催促被征收人拆除房屋的“催告书”,以及法院依法作出的强制执行裁定书,这时候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才真是回天乏术。
所以被拆迁人此时要做的,就是针对限期拆除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不禁又有被征收人要问了,我提这些程序有什么意义。史律师告诉你,意义大着呢!做一来我们可以拖延房屋被强制拆除的程序继续进行,防止房子过早被拆除;二来可以为被征收人争取一个向限拆决定说“你错了”的机会。
如果被征收人能向复议机关或者法院展示充分的证据,证明房子确实不应当被认定为违建,那么复议机关或者法院就应当依法纠正相关部门错误认定、查处违建的行为,咱们的房屋也就更加“名正言顺”了。
史律师最后想说的是,不管咱们的房子是真的存在产权登记纠纷,还是只是单纯地被“以拆违促拆迁”了,收到限拆决定,被征收人就是可以通过复议或诉讼程序提出异议,维护自己的权利。对于自己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的情况,可以及时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求助。大家千万不要干等着征收方的下一步动作,因为,法律也没法帮到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
史律师提醒
拖……不是办法!行动起来,维权才是正道!因此,当征收人觉得给的补偿太低时,不要一味硬扛,要及时采取法律途径维权,在自身维权困难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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