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5年12月13日,特伦托。一场决定着天主教会将近400年历史走向,并深深影响了16世纪和17世纪时代精神的大公会议,在当时隶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小城:位于今天北意大利的特伦托召开。这场会议所带来的诸多事物,依旧影响着现代的人们。很多新教徒对这场会议贬斥、批判与嘲讽,而天主教徒们则将这场会议视为战斗的高潮。对于这场会议,教会史学家们也对此说法不一――传统的观点认为,这场会议拉开了“反宗教改革”,也就是天主教会的自我改革的序幕。而一种流行的新观点则认为:所谓的宗教改革,应分为一直存在的、更多持有“改革”立场的天主教的自我改革。以及从路德的一系列运动所导致的,有些带着“革命”立场的宗教改革。而特伦托大公会议,不过是漫长的天主教会自我改革的一部分而已。这两种矛盾的观点究竟谁对谁错?特伦托大公会议是否真如天主教徒们所认为的,是一场光荣、神圣而涵盖广泛的大公会议?而新教徒们给予特伦托大公会议的评价,是否也是客观而正确的?本文将参考多方的文献,尽力探讨以上的观点。
如今的特伦托
关于特伦托大公会议的故事,首先要先从1517年10月31日在维滕堡(wittenberg)发生的事情说起。在那天,一位年轻的奥斯定会修士在维滕堡教堂的大门上张贴了一则名为《关于大赦凭证的95条论纲》的文章。当时,这位会士似乎还不知道,他的这篇文章即将给全欧洲带来爆炸性的影响。这位奥斯定会修士,便是宗教改革的第一人马丁.路德神父。
马丁.路德
为什么路德的这篇文章收到了爆炸性反响?这就要谈谈什么是“大赦凭证”了。大赦凭证,依照通俗的翻译,应该叫做“赎罪券”。这是一种可以通过金钱购买的凭证,主要的作用是通过奉献减少罪责,缩短在炼狱中的时间。不过,笔者个人认为,“赎罪劵”这个翻译是不太妥当的。主要的原因是:1.该物品并不是本身拥有赦罪功效,该物品只能免去暂罚且它的免罚功效来自于教宗的“大赦之权”。通俗的来说,就是教宗在某些特定的时期,鼓励基督徒的某些行为,如祈祷、念经、默想、朝圣和奉献等。做为对基督徒的某些行为的回报,教宗会运用自己的权限,赦免基督徒的某些罪过。这便是“大赦”。而所谓的“赎罪券” ,其实是用金钱购买的大赦凭证书。天主教徒相信:没有犯下七罪宗和触犯律法等重罪,却又没有像诸圣人一般在一生中完全奉行信、望、爱三德的人,在死后,基督会进行第一次审判(私审判),让此人进入炼狱,或者说净界。在炼狱的人们,并非像地狱那般绝对无法登上天堂。而是通过暂时的苦难与试炼净涤自己的灵魂,以便在终审判时登上天国。至于这个“大赦凭证”,一般认为,可以缩短灵魂在炼狱里试炼的时间。2.就笔者的个人经历,似乎在该物品上存在“免罚不免罪”和“免罪不免罚”两种说法。前者的说法是:减免炼狱之罚但不减去罪过,罪过要通过基督所设立的圣事(笔者注,圣事:天主教的七件重要的宗教仪式,分别为:洗礼、坚振、圣体、告解、神品、婚姻和终傅。在教会内同赦罪有关的圣事,是告解圣事。通俗来讲,就是告明己罪、痛悔并加以改正)消除。后者的说法是:减免某些罪行而减少在炼狱的时间,但不免去此人遭受暂时身在现世的惩罚。无论这两种说法孰对孰错,似乎这两种说法都未鼓励用大赦代替告解和修和圣事。笔者由于智识问题,无法辨别哪种观点为正确。但由此观之,大赦问题是一个非常具有争议性的神学问题。(笔者后注,依照笔者之后查阅的1848年《关于异端者攻击的大公教会教理问答》论大赦章节的说法,总体上趋向免罚不免罪说,即,大赦不赦免罪过,但赦免暂罚。不过,该暂罚不一定需要在人间由教会的规则执行,也可以死后在炼狱由天主的规则执行)
由于这个神学问题太过具有争议性,路德于1517年11月到达罗马为其观点辩护。1518年4月,路德被邀请到海格堡说明其神学立场。在海格堡,路德并未直接攻击大赦凭证,而是强调“守上主的律法并不能让其成义”。同时他强调:成为一个好的基督徒并非是凭借行为,而是因为信仰基督,从而被基督所爱。这个观点是不是很眼熟?没错,这便是路德后来所支持的“唯独因信称义”。
与传统的新教叙事不同的是,天主教方面强调:在路德做出一系列行动时,天主教内存在着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坚持传统,绝对的不妥协。第二种观点则是对路德同情,支持路德发动教会改革。但第二种观点的支持者有一个前提,就是路德的改革必须在教会内进行。这也就意味着,路德必须尊重天主教很多之前已经通过各种方式达成一致的结论,在教会内通过神学辩论和推动改革修会的方式进行改革。
但路德会如此选择吗?
1519年6月27日至7月14日的莱比锡,路德有些意外的做出了他的最终选择。
在莱比锡,路德和他后来的主要继承者:菲利普.梅兰希顿牧师作为一方,同他们的论敌:约翰尼斯.埃克博士和安德拉斯.嘉士达博士展开了一场辩论。而在辩论后期的一次辩论中,辩论的主题是教会领导者的权柄问题。路德认为只有基督拥有领导教会的权柄,而埃克则认为圣伯多禄宗徒的继承者――也就是教宗,拥有由自基督传下来的,领导教会的权柄。或许很多人在今天会同意路德的立场,但我们要深知:在路德的时代,埃克的观点才是主要观点。天主教认为:基督是教会的领导者,但是教宗则是圣伯多禄宗徒的继承者,依照基督所给予的首席权,拥有某些特别的权力。包括不可错误权(笔者注:依照天主教会的解释,并非如该权并非如新教方面所理解的,教宗的一切话语绝对无误。而是指教宗在教会的信仰训导方面,绝对不可出现错误。因为在教条制订上,教宗就代表教会,不可出现谬误。)和大赦权等等。而基督将管理教会的权柄,交于圣伯多禄。天主教会的主张,也同样具有圣经相关经文的支持。这使得路德在辩论中处于下风地位。而且,路德的论敌埃克,非常善于雄辩。他多次运用天主教会的各种权利作为论据,试图压制和攻击路德。但埃克还在论战中埋下了一个陷阱――他在等待路德丧失理智。
马丁·路德
为了有助于了解关于这场论战的深层次问题,我们有必要谈谈路德神父的性格。1483年,路德出生。1505年,在暴风雨中立志守贞洁之誓的路德21岁。21岁的路德在立志进入修会时是很迷惘的,因为父亲希望他攻读法律,而他却更倾向宗教。在1507年以后的不确定的某日,23岁的路德首次作为司铎主持圣体圣事。不久便因为很重大的精神原因进入了疑似发狂――亦或是接受神启――的精神状态。对此,天主教方面的极端说法认为他一定是被恶魔附身,即使是温和一点的说法也认为这件事是他有一定的独断倾向的体现,而新教方面则坚持路德已接受神示。毫无疑问,依照现代科学,这两种观点似乎都偏激的有点过头。依照现在的心理学家的分析,路德的这一性格很有可能和他父亲长期的压制有关。关于路德的父亲,我们所知不多,只知道是一个弃农从矿的矿工,但却在教育上要求路德随时随地的服从。路德晚年曾经多次用文字表达对其父亲的不满――即使他已经脱离了他父亲的掌控。某种程度上,这是在童年受刺激过度的一种表现。而修道院的生活有可能加重了此点――修道院是将服从作为美德,并且甚至极端到在某些时候都要限制说话。(笔者注:依照笔者的记忆,大致是自圣灰礼仪日开始,到复活节主日的四旬期期间。依照天主教传统,这段时间期间教友们会限制食物量,只吃一顿饱饭和一顿半饱饭,并且同时在复活节周的某些时间如圣周五受难日禁食除鱼虾以外的肉类,部分修会甚至要求只吃流食。)对此,很难保证路德不会出现比较严重的逆反情绪。因所受的教育的缘故,路德在性格上非常的热诚――或者说,暴躁。他也非常容易冲动而口无遮拦。当然,即使是天主教徒,或许也不能否认:路德有着近乎狂热的宗教热情。
现在我们将目光转回到莱比锡:正如埃克所料,路德因热情犯下了致命错误。路德宣称:不仅教宗可能犯错误,甚至大公会议都可能犯错误。他还认为:以结束三教宗分立而著名的康斯坦茨大公会议所裁定的判定扬.胡斯为异端并对其处决,是错误的。此话一出,举座皆惊。该说法,无异于直接否定了1415年7月6日康斯坦茨大公会议第15场会议和1418年2月22日教宗玛尔定五世所颁布的《在诸事中》诏书的正确性。这对支持路德的天主教会内部人士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这就意味着路德的异端罪名几乎被他自己所落实。埃克给路德布下的陷阱成功了。
与很多新教方面叙事不同的是,早年的路德并不想脱离出天主教会。依照他之后的某些对天主教会礼仪的保守性观点,他并不想如同他的很多早期继承者一样,废除所有的天主教礼仪。对此,他在《奥格斯堡信条》中,驳斥了很多当时的批判:
我們的教導者被人誣告,說他們禁行善功。因為他們有關十誠和其他同等性質出版的著作可以證明他們對於各種職業及其責任曾合用地教導人:何種職業,及對於每一種職業當怎樣行,才是上帝所喜悅的。關於這些事,從前的傳道很少或完全沒有教導過人﹔他們只勸人行愚昧無益的事。如遵守規定的節期、按期禁食、設立會社、朝聖、敬拜古聖、念珠、修道等類的事。那些抵擋我們的人,因得了做醒,現在也忘了這些事,不如往常一樣,專講這些無益之事。他們現在也講起信來﹔這是他們從前械默不言的。他們教訓人,我們稱義不是單因善功,乃是要信仰與善功聯合,並且說,我們稱義是因信仰與善功。這種道理較之以前所講的實在可容忍些,也較以前的道理多給人安慰。(笔者注:以上选自《公教会信仰与伦理教义选集》,邓琴格编号5522,《奥格斯堡信条》第20条:论善功。并可参照《路德选集》《奥格斯堡信条》的内容)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路德在很多的时候,是无奈的。他既不想做一个十分激进的革命者,又不能做一个天主教内的保守改革者。路德反对激进的再洗礼派,也反对狂热的农民们发动德意志农民战争。他敌视闵采尔、敌视农民,这与他的早年教育不无关系。与此同时,他还必须面对天主教会对他的攻击,虽然脱离出天主教会并非他的本意。对此,亲眼见到了无数因自己的改革而爆发的战争与杀戮的他曾后悔到:为什么没有人阻止某些人设下的陷阱?为什么没人阻止对他的恶毒的攻击,导致教会出现了如此巨大的分裂?但时间无法倒流,路德只能在他所选择的道路上缓缓前进。
在1518年以前,路德似乎都对教会采取了很顺服的态度,表示遵从教宗良十世和教会的判决,但转折发生在1518年11月9日,教宗良十世在致教宗代表卡耶坦枢机的法令《既然以后》中,以天主教会官方口吻答复了路德的《九十五条论纲》:
以免有人以對羅馬教會關於大赦的教義及效力無知為藉口而推辭,或以此無知為自己辯護,或藉著自己想像的理念幫助自己,而為了能適當地譴責他們因明顯的說謊,被證明有罪,
藉此法令,我們認為應指出羅馬教會有此傳統,其它教會應跟隨她﹝羅馬教會),如同母親:羅馬教宗,即掌管鑰匙的伯多祿的繼承人及耶穌基督在地上的代表,擁有打開天國的門之鑰匙的權柄,這是藉著消除基督信友進入天圓的阻擋(罪債及為本罪應受的罰,罪債是藉著和好聖事而被消除,按著天主的正義,為自己的本罪應受的時間性的罪罰,卻藉著教會的大赦而被消除)能藉著合理的原因,恩賜基督信友,他們依據結合的愛,是基督的肢體,依靠基督和聖人豐富的功勞,或是在此世的生活中,或是在煉獄,為他們恩賜大赦﹔並依據宗徒的權威,為生者或3.已亡者恩賜大赦時,或是藉著赦罪,或是按習慣藉著代禱的方式,分施耶穌基督及聖人的功勞寶庫。故此,一切的人,不分生者死者,真實地得到這一切大赦,他們按著天主的正義,為自己的本罪所應受的時問性罪罰中,解放出多少,就如同由大赦恩賜及獲得了多少。如此,我們依據宗座權威,藉此法令決定,一切人在自科絕罰之下...應肯定及宣講此法令。(笔者注:以上选自《公教会信仰与伦理教义选集》《既然以后》法令,邓琴格编号1447至1449)
毫无疑问,《既然以后》法令明显对路德持不妥协立场。该法令以天主教会的官方口吻强调:教会毫无疑问拥有大赦之权。同时,在法令开头,教宗明确的谴责了路德及其支持者。在此同时,在奥格斯堡,卡耶坦枢机也劝告路德收回有关大赦的某些言论。但路德拒绝了,同时将这桩教会公案上诉到了德意志和巴黎的诸多著名大学。但令后世天主教方面疑惑和不满的是,路德在接下来的1520年,路德将面临人生中最大的挑战。
1520年6月15日,良十世发布著名的《上主,请起来吧》诏书,痛斥路德的41条错误,并要求其在60天内改正。否则路德将遭受绝罚,禁止领受圣体圣事并被逐出教会:
1.‘新約的聖事賦予那些不提出阻擋的人成義的恩寵 ’是異端的但是是常用的命题2. 否認在孩童領洗之後仍留下罪,是同時踐踏保祿和基督3.即使沒有本罪臨在,罪的火花阻擋一個靈魂在出離身體峙,進入天堂4. 臨終者不完全的愛必然導致本身足以帶來煉獄懲罰的大恐懼,及阻擋﹝他)進入天國5. 和好聖事包括三部分:痛悔、告明﹝與赦罪)及補贖,這個道理,在聖經上,且在古代基督徒教師聖人,都沒有基礎6. 痛悔,包括關於罪的反省、綜合及棄絕,藉此,人憶起過去在靈魂痛苦之中生活的年代衡量罪過的嚴重性、眾多、醜惡、永福的損失、及永罰,這痛悔使人成為假善人,甚至是更大的罪人7. 「不再犯罪,是至高的補贖:最好的補贖’是新生命」 ,這是最真實的接言,且比至今所聽的關於懺悔的教義更恰當。8. 絕對不要告明小罪,也不要告明一切死罪,因為你不可能認識一切死罪。因此在初期教會,人們只告明顯明的死罪。9. 當我們願意徹底地告明所有的罪過,我們所做的不宮是我們不願給天主的仁慈留下任何餘地10. 任何人的罪都不被赦免,除非他相信藉著赦罪的司鐸,罪被赦免﹔而且如果他不相信罪被赦免,则罪依旧存留:因為罪的赦免及恩寵的施予是不足夠的,仍需要相信罪被赦免11. 你絕對不要信任,依靠你的懺悔,罪被赦免,而是依靠基督的話語:「凡你所釋放的」等等。因此,我說,如果你得到司鐸的赦免,你要信任,並要強烈地相信你被赦免了,如此你將真實地被赦免,無論你的懺悔是如何。12. 假設一件不可能的事,就是告罪者不懺悔,或司鐸不是慎重地,反而是開玩笑地赦罪,但如果他相信被赦免, 千真萬確地被赦免13. 在和好聖事及罪责的赦免方面,教宗或主教並不比一位最低層的司鐸做得更多:而且,如果沒有司鐸,同樣地任何基督徒,連婦女或小孩,可施行赦罪 14. 誰也沒有義務回答司鐸,是否他已懺悔,司鐸也不應詢問……(笔者注:限于篇幅问题,以下内容省略,节选自《公教会信仰与伦理教义选集》《上主,请起来吧》诏书,邓琴格编号1457至1464)
这篇诏书的发布相当于天主教会给路德的最后通牒:要么服从教会的教导,要么被施以绝罚之剑。按照天主教神学,路德在收到此诏书后,有两种可能的反应。如果路德表示服从,则万事大吉,路德仍在教会之内。如果路德表示异议,则无论绝罚令何时颁布,何时发送到路德手中,路德都将于对裁决表示异议之时陷入自动绝罚状态。此即为天主教所说的“自科绝罚”。
为什么笔者要强调“表示异议之时”?主要是因为天主教会对“异端”的定义。“异端”这个说法源于希腊语,意指“固执的坚持某项错误的学说”。故而要满足“异端”的条件,必须要满足:1.信奉某项已经被认定为错误的学说。2.固执的坚持并拒绝改悔。对于“异端”的判定,对于上述两条件,都是缺一不可的。
但路德此时仍然试图通过教会程序进行审辩,据天主教会后来的研究,路德在1518年至1521年的这三年时间中,一直在试图将自己的案件上诉至各类机关。第一次试图上诉到诸大学,之后坚持了很短时间后再次上诉到教宗,最终又试图上诉到主教团(这项上诉也没有坚持特别长的时间……)为此,他在有一段时间内采取了最为顺从的态度,希望宗座和参与审判的机关和各类神长,能够给予他的言论和信条应该的正义。当时参与路德案件的部门和很多神长堪比豪华阵容——如后来认为路德属于异端的四所裁定大学:莱比锡大学、科隆大学、鲁汶大学、巴黎大学。以及对第二次上诉回复上文的《上主,请起来吧》诏书的教宗良十世,以及德意志的各诸侯以及当时欧洲最有权势的君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卡尔五世。
卡尔五世(又译查理五世)
与这个期间同时,1518年11月28日,路德发出呼吁,要求教宗召开大公会议,裁定任何的宗教纷争和信仰纷争。对教会进行改革。在当时,教会对这项呼吁并无太大的注意。但随着反教廷势力在德意志地区的情绪越来越高涨,以及背后的诸多政治与信仰博弈。无论是天主教会,还是德意志诸侯,亦或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都不得不注意路德提出的呼吁和各项意见了。最终德意志诸贵族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为避免帝国陷入信仰的分裂,于1521年沃尔姆斯帝国会议上直面路德。在该会议上,路德强硬地回复到,自己不会遵守“不用圣经的原本语句说服他”的所有和判决。对于路德的这种态度,我们无须表示奇怪。因为他在1520年教宗裁决的同时就以极端的态度(指焚烧裁决并诅咒教宗)表示其不遵守天主教会的判决了。同时,沃尔姆斯帝国会议也标志着,帝国内部的亲教廷势力(主要在南德)和反教廷势力(以萨克森为线,多数位于萨克森及以北的德意志地区。)之间隔阂越来越严重。有趋于分裂的趋势。在沃尔姆斯帝国会议以后,虽然帝国会议之前要求保卫路德的与会安全,但之后在期限满后,帝国会议仍谴责了路德并认为他属于“裂教乱党”。与此同时他遭遇到了最大的危机,但德意志的反教廷势力对其普遍同情。(如著名的画家:阿尔布雷希特.丢勒,他在路德音讯未明的时期感叹,如果路德真的死了,就无人宣讲福音。)后来他被同情他思想(可能也是因为政治上反对卡尔五世)的萨克森选帝侯腓特烈秘密保护起来,并一直创作直到去世。
这时,德意志世俗诸侯,无论是亲路德的,还是亲教宗的。都已经明白,德意志和圣而公教会有陷入大规模分裂的危险。于是他们于1523年和1524年在纽伦堡帝国议会上,呼吁教宗在德意志召开一次民族宗教会议。当时的教宗克莱孟七世,和当时的帝国皇帝卡尔五世,严厉的拒绝了德意志民族宗教会议的意见。但卡尔五世赞同召开一次普世的天主教大公会议以裁决所有争端,并且当时的教会并未给予反对。在这一期间内,卡尔五世曾经提出,要在北意大利的小镇特伦托举办此次大公会议。但由于各项事务的耽搁以及各类争执,导致在大公会议事务上双方一直无所作为到1529年。在该年,教宗使节皮科.德拉.米兰多拉在施拜耳帝国议会上宣布教宗对德意志抗击奥斯曼土耳其的援助,以及教宗同意召开大公会议的决议,这时他们将会议定在1530年夏。次年,卡尔五世与克莱孟七世于意大利波伦亚会面,教宗同意召开大公会议,但教会内,如教会法学家、枢机兼任教宗特使的洛伦佐.坎佩齐奥等人反对召开大公会议。因为他们认为这是抗议宗(指基督新教)势力的阴谋。虽然反对声浪极其高昂,但也有部分人,如巴伐利亚的德意志王公鼓励教会召开大公会议,以解决问题。
1530年,奥格斯堡的帝国议会再度讨论此问题,皇帝卡尔五世认为,如果抗议宗教徒愿意回归天主教会,并且他们能将信仰坚持到大公会议做出决议时,他个人还是赞同召开大公会议。德意志天主教诸侯表示认可,但他们在会议选址上与教会意见并不一致。教会方面意见倾向于在意大利召开,最好是罗马。(当然,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教会和诸位神长长途跋涉在当时有点困难。)但德意志诸侯们更倾向于德意志。(这也可以理解,因为核心的问题仍然是德意志的宗教问题。)当时,亚历山德罗.法尔内塞枢机,即日后的教宗保禄三世;戴尔.蒙特枢机,即日后的教宗儒略三世;和卡尼希奥枢机等人,普遍也赞同召开大公会议解决所有的宗教争议。但当时的教宗克莱孟七世似乎更倾向相反方的,不召开大公会议的言论和观点。同时,抗议宗诸侯拒绝放弃自己的所有信仰和立场。并且法国国王——“骑士王”弗朗索瓦一世也不愿意大公会议召开。于是,这项事务又推到了克莱孟七世教宗魂归天国,法尔内塞枢机继任教宗保禄三世以后。
教宗保禄三世
保禄三世教宗是一个手腕高明的政治家,但他的思想比多数的前任教宗要开明的多。他对于教会的发展态度是极其开明而热心的。上文我们提到过,他在还是枢机时,就已经要求召开一次大公会议来解决纷争。在他当选后,他多次重申了此次观点,并于1534年后将各地的著名主教和神父召至罗马商议有关事宜。皇帝卡尔五世和其弟“罗马人的国王”斐迪南一世对其极其热情,试图推动大公会议立刻召开。我们有很大的理由怀疑,这两位德意志地区的王侯的主要动机其实仍然是迅速解决帝国因宗教问题而产生的事实分裂。虽然这两位王公在此项事宜上推动甚多,但当时的绝大多数枢机主教还是反对立刻召开大公会议。虽然这项事宜被暂时推迟,但全欧洲天主教世界已经收到了一个讯息——教宗已经决定召开一次大公会议来解决分裂。后来教廷向诸国派出大使以告知此事并希望诸位王公派人前来参加此次盛会,而前往德意志地区的使节,亲新教的韦尔杰里奥以热情的态度向德意志天主教和新教王侯宣布了此项命令,但在会议地点选择上双方仍然相持不下。1535年12月,新教诸侯在施马尔卡尔登通过决议,表示拒绝参会。该决议疑似得到了反哈布斯堡的外国势力——也就是英王亨利八世与法王弗朗索瓦一世——的支持。虽然骑士王弗朗索瓦后来表示他同意召开大公会议,可是天主教史学家却认为此事是他惯用的两面三刀之手段。1536年6月2日,教宗保禄三世再次颁布教谕,要求所有总主教、主教和修院长出席原定于曼图亚的大公会议,但新教诸侯们再度拒绝派代表参会,法国方面则以爆发意大利战争的新一阶段为由拒绝法国主教们参会,会议再度被推迟。
16世纪特伦多地图
虽然会议被再度推迟,但罗马方面此刻已经开始行动——1536年,教会成立了特别的改革委员会以处理改革教会事宜。年迈的保禄三世教宗也已经准备动身去曼图亚。但在此时,会议再次横生枝节——曼图亚公爵反对在此地召开大公会议,于是会场又定在了维琴扎城(此刻会议时间被推迟到了1538年5月1日)。然而时间慢慢流逝,到大公会议即将开幕之际,由于战争、政治等各项事务的原因——仅仅有6名主教到达维琴扎城。于是,教宗面对如此尴尬的情况,在之后的与法国国王的会唔中,决定再将大公会议拖到次年复活节。卡尔五世亦赞同推迟会期的决定,不排除他认为大公会议可能造成的结果无法控制而选择优先采取其他手段暂时稳住新教诸侯。但三方未对会期产生共识。于是1539年,大公会议直接被教宗御前会议决定无限期搁置,重开日期由宗座本人视情况而定。终于,在漫长的无数次推迟后,1541年,保禄三世与卡尔五世在卢卡达成共识,虽然教宗倾向于在维琴扎城召开此次会议,但皇帝认为威尼斯方面可能横生枝节(不排除他在此事上有政治考虑)。故而提出了一个新的会场。
历史就这样选择了这个被天主教徒称为脱利腾的德意志小城——特伦托。
特伦多会议
教宗保禄三世在考虑了贡塔利尼(他在会议地点上倾向曼图亚)和莫洛内(他倾向特伦托,后来1563年他成为了会议最后阶段的主席)两位枢机的意见后,决定将会议选在特伦托。1542年5月22日,教宗确定日期为当年11月1日召开大公会议。但各方势力均对此项决议的时间表示不满:法王和皇帝准备爆发战争,但教宗鉴于历史以来长久的反帝国的政治立场,对意大利的政治保持中立态度。这使得大公会议的开幕时间已至时,仍然只有较少的德意志主教和意大利主教到达会场——会议再次被推迟了。由于教宗和皇帝之间的关系紧张和意大利战争最后阶段的缘故,会议被延期到1543年7月。当然如果大家看明白上述的情况的话,你们应该已经知道结局了——大公会议仍然未能如期举办。真正的转折出现于1544年9月17日。《克莱斯比合约》结束了弗朗索瓦与卡尔五世漫长的战争关系,教宗和两位王公的关系亦得到修和。法王明确表示他不反对召开大公会议,并且他赞同在特伦托召开此次大公会议。
1544年11月19日,教宗颁布了《欢乐的耶路撒冷》谕令,再次宣布大公会议将于1545年3月15日召开。次年二月,教宗任命戴尔.蒙特枢机、马塞洛.塞尔维尼枢机(之后的马塞洛二世教宗)、雷吉尔纳德.波尔枢机为特使和会议主持人。但是,就在这事情一切顺利时,因为上述多次出现过的路途遥远的情况,在原定会议期内,与会人员仍然寥寥无几。于是会议再度再度再度被推迟到了1545年12月13日。
而这,正是我们开头所提到的日期。
而此刻,距离路德的呼吁,已经过去了整整27年。
无论是天主教的世界,还是新教的世界,都已经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在瑞士,慈运理和加尔文领导的归正宗信徒们取得了法语城市的控制权,并且正在向着低地和法国南部渗透着。在英国,英王亨利八世创立了一个在礼仪上倾向天主教,但在很多教会理论上倾向新教的一个新派别——安利甘宗,并且开始没收当地天主教会的财产。在苏格兰,约翰.诺克斯率领的归正宗信徒们正在建立苏格兰长老会。在德意志,信义宗和归正宗的诸侯们组成了施马尔卡尔登同盟以对抗皇帝和教廷,德意志的农民们进行着轰轰烈烈的抗争,北方文艺复兴的思想正在逐步扩散,再洗礼派的思想和势力也已经开始慢慢成熟。在西班牙,一个新兴的修会——耶稣会,将作为天主教的战斗先锋和军队改变天主教接下来一百年的命运。在意大利,天主教会将成为威尼斯画派的保护者和意大利文艺复兴的最后推动者而改变整个艺术史。
现在,舞台的大幕已经拉开,各方的棋手已经就位。在特伦托这个德意志小城,教宗与皇帝和国王,主教、神父和修会院长、新教的诸侯与天主教的王公、改革的枢机与保守的神职……将在这个舞台上进行着激烈的明争暗斗、文攻武卫和殊死的搏杀。这将改变他们日后的人生轨迹、团体命运、宗教信仰、文化思想……甚至是整个欧洲的历史。
这一年,新教的改革者马丁.路德65岁;路德的艺术界战友,萨克森的艺术家老卢卡斯.克拉纳赫大约70岁,路德的弟子和战友菲利普.梅兰西顿牧师48岁。
这一年,“日内瓦的教宗”约翰.加尔文36岁,他的战友,苏格兰长老会的创立者约翰.诺克斯32岁。
这一年,“日不落帝国的君主”皇帝卡尔五世45岁,他的王弟——“罗马人的国王”斐迪南一世42岁,他的儿子——“勤奋的国王”腓力二世18岁。
这一年,“骑士王”弗朗索瓦一世51岁,他的次子——不幸的亨利二世26岁,日后的王后和王太后凯瑟琳.德.美第奇此刻同样是26岁。
这一年,都铎王朝的亨利八世54岁,他的长女“血腥的玛丽”29岁,他的次女“童贞的女王”伊丽莎白12岁。
这一年,亚历山德罗.法尔内塞枢机,也就是当时的教宗保禄三世77岁,耶稣会的会祖,《神操》的作者圣依纳爵.罗耀拉54岁,被依纳爵.罗耀拉亲自组织的第一代会士,到达远东、南亚的传教主保圣方济各.沙勿略39岁,加尔默罗会的改革者——《七宝楼台》的作者与特伦托灵修的集大成者阿维拉的圣大德肋撒修女30岁,她的亲密战友——加尔默罗会灵修的另一圣人圣十字若望当时只有3岁。
这一年,威尼斯画派的大师丁托列托27岁,而被英语系国家称为“提香”的蒂齐亚诺.韦切利奥大约55岁,他的弟子保罗.委罗内塞大师当时17岁。
伴随着1545年12月13日的晨祷钟声,被天主教徒们称为“至圣的脱利腾大公会议”的特伦托大公会议,正式拉开了它的序幕。
笔者后记:
本文是我的第一篇历史类文章,由于本文的作者也就是我的身份是天主教望教友(指有意加入教会但未受洗者),故而我个人非常倾向于很多天主教方面的观点和评析,这也是我个人的选材爱好,如有错误,请诸位主内教外的人士指正。为了保证这篇文章的客观性,我去除了这篇文章引用的材料中的很多带有严重情感色彩的文字。无论是新教方面叙事的“无能,罪恶”还是天主教方面的“异端,裂教”,我在这则历史短文中都未采用。希望诸位能够理解。
下述是我的部分参考资料。
《公教会信仰与伦理教义选集》,邓琴格:编码1447至1449、编码1457至1464)
《路德选集》(《马丁.路德文选》),中国社会科学院翻译版:附录1:路德传奇。
《青年路德:一个精神分析和历史学的研究》,埃里克森
《特兰特圣公会议教规教令集》,沃特沃斯版,商务印书馆翻译
《天主教百科全书》,J.P.基尔希,脱利腾大公会议始末,来源译本出自《特兰特圣公会议教规教令集》
《1848年被异端者攻击的大公教会的教理问答》,Rev. Stephen Keenan。暂无流行中文译本
《现代天主教百科全书》,上智编译馆,改革运动年表词条。
在此特别感谢以弥额尔弟兄为首的诸多主内的弟兄姊妹所做的翻译工作(他们的辛勤劳动使得我了解到了本文的某个重要的参考文献),特别感谢方济各弟兄等人对本文章的表述给予的批评意见。感谢诸多教外人士对我个人创作的鼓励。愿上主怜悯你们。
ΩGloria ,于主后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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