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书记员的报考
图图相信大家心中肯定存在或多或少的疑惑
希望接下来的内容能帮到你们
没有人能否认书记员在法院及检察院工作中的必要性。在法院,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同为法官的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主要从事开庭准备工作、法庭记录、通知当事人、卷宗装订等事务性工作。这些工作看似简单,但程序复杂、事务繁琐,需要极强的体力和耐心才能够胜任。一位优秀的书记员,能够让法官更加专注审判案件,对于广大群众来说也十分重要。
但尴尬的是,长期以来书记员的付出与获得却不能完全对等。薪资待遇低、没有晋升空间、工作不受认可、没有归属感等问题严重影响广大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法检系统中的书记员流失率居高不下。
2017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财政部和人社部联合印发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 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启动,标志着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最后一块制度拼图到位。这次改革将会为广大奋斗在基层书记员岗位上的书记员们带来两方面的改变:
一方面,聘用制书记员将被纳入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规定,书记员岗位采取省级统一招聘模式,由人民法院、检察院与聘用制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加强聘用制书记员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这意味着未来的书记员岗位将在法检系统中有了官方认证的”名分”,会有更正规化的管理,更清晰的职业发展路线。在社会上,书记员岗位也将得到更多的尊重和认可。
另一方面,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保障,落实经费来源渠道。过去,书记员的薪资待遇很低的主要原因就是书记员薪资经费并未被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致使法检两院给书记员发放工资都是从在编人员的经费中抽取的, 这样的薪资数额当然无法保障。
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规定,改革后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落实了经费来源渠道,不仅为聘用制书记员提供必要和稳定的工资待遇,也能为聘用制书记员提供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关保险等福利待遇,确保”同工同酬”的实现。
书记员的基本工资:陕西人社厅公布的三类最低标准,最低为1600元,最低基本工资2720元,书记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一至三等,高级一等基本工资应最高可达4500元。
书记员优势
1、报考宽松化,专业限制小。
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大多要求具备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即可,若符合特殊条件或经批准,对于学历条件甚至可以适当放宽至高中,而且没有专业限制,因此在学历要求上为很多考生打开了一扇窗,让更多人员能够报考该岗位。
2、离家近,工作轻松。
书记员公告一般在各区县都有招聘,通常大家都会选择在家附近的法院或检察院工作,离家近,通勤方便。书记员主要是处理一些文书工作,工作内容相对简单,工作时间固定,整体的节奏相对较慢,有不少人在任职书记员期间还抽出时间考了教师资格证、司法证书A证,如果现在还不知道做什么工作,书记员就是一个度过迷茫期的不错选择。
3、基层工作经验积累,可作为跳板。
书记员的工作经验属于基层工作经验,大家都知道,国省考中较多岗位都需要有基层工作经验才可以报考,对于励志考公的小伙伴,书记员也是一个不错的跳板,而且聘用制书记员采用合同制,如果中途想离职也没有关系,因为没有服务期,正常提交辞呈就可以离职。
4、保障规范化,工作环境舒适。
晋升职级方面,根据历年情况来看,一般每年会有1-2次职级晋升的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可以晋升职级。对于每个考生而言,如果考取上书记员,未来的薪资都是有浮动空间的。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环境也较为舒适,接触到的人群大都是法律专业人才,如果以后想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一方面积累了工作经验,提升专业素养;另外一方面也可以积累人脉,谋求长远发展。
看完是不是坚定了自己的选择呢
想报地市招考公告还没出的小伙伴也不要着急
公告发布之日肯定不远啦
所以你们要做的就是安心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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