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山东大学法学院“鑫士铭法律实务大讲堂”第五讲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举行。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受邀主讲,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周长军主持讲座。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研究所所长柳忠卫,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司法实务研究中心主任付本超,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学信作为与谈人参加讲座。
本次讲座题目为“新时代的刑事司法理念”。主讲嘉宾首先强调了刑事司法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随后结合大量现实案例从四个方面阐释了新时代的刑事司法理念。其一,党领导司法的理念。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绝对领导,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其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人民的立场,关注人民群众的反应与需求,考虑人民群众的感受,强调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监督;其三,公正司法的理念。贯彻落实新时代司法公正的新标准,即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其四,宽严相济的理念。根据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最后,主讲嘉宾提出了“三读”学习法——读书、读法、读案,希望法科学生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
与谈环节,柳忠卫教授从刑事司法理念的内涵及其实现途径两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见解。付本超研究员结合自己曾经从事民商事审判的经验,指出刑事司法理念与民商事审判理念一脉相承,并再次强调了案例作为法治建设成果的基石作用。刘学信主仼认为,嘉宾所规纳阐释的刑事司法理念是一种核心价值,它统领着刑事法律规范体系中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具体的规范、条文,理解和把握这些理念,对于法科生研习刑法刑诉法等,将具有纲举目张之功效。讲座最后,主讲嘉宾热心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周长军院长总结道,主讲嘉宾讲述的新时代刑事司法的四大理念从另一个层面强调了刑事司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法科学生应当认真体会和掌握“三读”学习法,不断强化理论思维、规范思维和案例思维。
山东大学荣聘教授郭明瑞,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丁慧,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梁欣,法律出版社辞书•融出版编辑部主任朱峰等出席讲座。我所执行主任曲雯、执行委员会委员牟江涛、主任助理姜玫及青岛分所全体律师参加了本次讲座。
编辑 | 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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