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厉打击货车超载超限的违法行为,减少超载超限货车对公路与桥梁的严重破坏,有效避免超载超限货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相关规定从2019年底开始,我省大货车上高速实行了新的规定,货车的通行费用由原来的记重收费变成现在的按车型车轴收费。即以前的货车通行高速公路时是出站时才称重交费,而现在是所有货车在上高速公路的进站口前先称重检查,凡是车辆超限的一律禁止驶上高速公路,也就是说超重货车一律上不了高速。
在普定龙达石灰有限公司大货过磅处
就在9月1日,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四支队一大队(原宁谷路政)、花安高速宁谷收费站通力合作揪出一辆用小车“替检”上高速的超限违法大货车。经查,该大货车涉嫌多次套牌、超载、超限,利用小车过磅检测骗取通行高速公路等违法行为。
花安高速宁谷收费站货车检测通道
据了解,该违法大货是花安高速宁谷收费站发现的首例超载超限大货车骗取通行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安顺“一路三方”通力合作揪出的首例大货车超限、套牌、骗磅案件。为交管和路政部门打击货车套牌、超载、超限行驶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起到了有力的威慑作用。
凌晨,一辆载货近70吨大货车驶上花安高速
8月30日凌晨0点12分左右,一辆悬挂渝D.84567号的重型自卸货车(该车真实车牌为渝D.A2602号,该车整备质量为15500公斤,核定载质量为 15370公斤,实际空车重量为25吨,实际载货近70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这类四轴货车超过32吨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在花安高速宁谷收费站进站口前,为了能顺利进入高速公路卡口,便利用一辆小型汽车套用大货车号牌驶入货车治超过磅检测区上磅代替货车进行重量检测,从而让这辆超限货车骗取了“合格达标” 高速公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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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牌大货驾驶员接受路政人员依法询问
当晚,宁谷收费站通过监控发现了此异常情况后,立即联系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四支队一大队、安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反映情况,同时通知ETC登记车主前来配合处理。
“双胞胎”大货在安顺辖区不同道路上行驶
此大货骗取上高速的违法情况,同时也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正在调查的一起车辆套牌案件提供了调查线索。
“双胞胎”大货真假难辨
就在今年8月18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接到省交警总队要求拦截渝D.84567嫌疑套牌车的预警通知:两辆同款红色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同时悬挂渝D.84567号大型汽车号牌在安顺辖区不同道路上行驶。
接到通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按照《2021年全省打击假牌套牌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立即安排该局指挥中心民警对悬挂该号牌的车辆行驶轨迹开展分析研判,组织警力开展拦截查处工作。
8月19日下午,指挥中心民警袁宗航与龚显在经开区二环路娄湖路口处查到一辆悬挂渝D.84567嫌疑套牌车。经查,此大货车系被套牌车。该车车主康某(安顺市普定县籍)介绍,货车是今年5月初自己从原车主丁某手中买下,车子平时用来拉电厂废渣,一般不行驶高速公路,近期都在普定到平坝的老路上行驶。
套牌大货车主丁某接受民警调查
8月31日,民警发现一辆同样悬挂渝D.84567号牌的大货车有行驶高速公路的轨迹。当日在安顺高速东站出口附近,民警将此涉嫌骗取高速公路通行权的套牌车成功拦截查处。该车车头悬挂号牌渝D.84567,而车尾号牌则为渝D.A2602。驾驶员靳某表示,自己并不是车主,刚被雇为驾驶员,只开了四天车。
9月1日,民警根据靳某提供的信息联系了套牌货车实际车主丁某,以及被套牌车车主康某,发现丁某正是卖车给康某的人。
监控视频还原整个骗取过程
9月1日,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四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套牌大货车驾驶员靳某进行了询问:8月30日凌晨靳某是如何逃脱车辆重量治超检测并通过收费站的?
民警、路政共同执法检查套牌大货现场
靳某称,当晚自己拉载的是一车石灰,车主丁某负责过磅,石灰具体重量是多少不知道。当日车主丁某告诉他到花安高速宁谷收费站入口处,不需要通过入口治超过磅专用车道,直接从旁边的ETC入口开过去,收费站入口的栏杆到时候会自动抬起放行的,其他事情他并不清楚。
在花安高速宁谷收费站,工作人员调取的监控录像显示:8月30日凌晨0点12分58秒,一辆红色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从ETC入口处车道直接驶入,并未减速,同时,在旁边的货车入口治超过磅专用车道上,一辆灰色小车(由丁某驾驶)同时驶过,过磅后掉头驶离,并未通过收费站。而在收费站放行栏杆处监控可以看到,渝D.84567号4型货车通过了收费站。
花安高速宁谷收费站货车检测通道
该监控视频,将靳某和丁某套牌以及超限货车骗取高速公路通行权的过程完整地记录了下来。
套牌大货车到底载了多少吨石灰?
经调查,套牌车车主丁某,今年5月将号牌渝D.84567红色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卖给康某。其名下渝D.A2602牌号车在2021年5月8日因涉嫌超限,强行出站等违法记录已被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列入了黑名单,被取消了合法进入高速公路的通行权。
8月30日,丁某将号牌为渝D.A2602车牌货车号牌更换为渝D.84567号,利用5座轿车重量轻,进行套牌以此逃脱货车重量检测。
在普定龙达石灰有限公司调查套牌大货拉载石灰重量
为调查清楚套牌大货车8月30日车载真实重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四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与市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民警,一同前往普定马官龙达石灰有限公司,调查靳某拉载的石灰重量。
在普定龙达石灰有限公司,执法人员从该公司货车称重管理系统上查到,近期并没有车牌为渝D.84567的货车装货过磅记录,而车牌渝D.A2602货车分别在29日和30日有装货记录。系统显示30日,该车皮重16.03吨,毛重32.05吨,净重16.02吨。车辆重量数据与其他同型车辆数据差距过大。
民警袁宗航与龚显立即调用现场一辆三轴货车进行过磅,将三轴货车的实际重量与套牌的四轴货车重量作对比。最终发现四轴套牌大货车的空车重量比现场称重的三轴大货车的空车重量还轻5吨左右,民警介绍此为明显的反常情况,证明了该公司过磅数据记录存在虚假嫌疑,有人工篡改过磅数据提供虚假证明的重大嫌疑。
路政执法人员查看套牌大货车载数据
9月2日,民警再次询问驾驶员并再次对套牌大货车进行检查,最终在该车驾驶室里查到该车8月28日的称重单上的车辆毛重97.81吨;8月30日的称重单上的车辆毛重95.04吨,存在严重超限情况。在有力的证据面前,丁某和靳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近日,交管、路政两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对丁某和靳某分别给予相关行政处罚。
同时,对普定龙达石灰有限公司出具虚假、伪造数据的行为已报告普定市场监督管理局,记者将对此案件继续关注。
作者:李隽、郭黎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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