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出现问题要参考《婚姻法》,应该是几十年来中国人的一致选择,“婚姻家庭事关每一个人,婚姻家庭的稳定关系整个社会的稳定。”正是婚姻家庭的稳定对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具有关键作用,使得该法律甚至先于新中国的宪法而诞生、实施。
自1950年被毛泽东誉为“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以来,并未进行较为频繁的修订和出台司法解释。但随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品质与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变化,“老法条”显的有些“力不从心”,已经难以全面照顾新生代家庭的家事问题。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法被《民法典》正式替换。《民法典》生效日期为2021年1月1日。 自此,存在近7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推出历史舞台。《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这个新的婚姻法律制度成为接班人。
那么作为民生大计的婚姻问题,《民法典》对《婚姻法》的调整变更尤为重要,以下7点变化值得关注:
1. 对于婚姻无效事由的减少
《民法典》进一步放宽了对于结婚的限制,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事由剔除。国家进一步放宽对于结婚方面的限制,将更多的选择权交与公民自身,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进一步将生活自由选择的权利让渡给大众。从这个层面来看,《民法典》贯彻了市民社会的基本精神和理念。
2. 对于婚姻可撤销事由的增加
《婚姻法》只在第十一条规定了“被胁迫”的情形。《民法典》除此之外增加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方面《民法典》不禁止此种情形下男女双方的结合,另一方面亦将决定该婚姻有效性的权力交与了配偶另一方,给与了婚姻当事人更多的自由和选择,进而愈加保障了婚姻自由。
3. 增加婚姻无效、被撤销时,过错方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被撤销关系中的存在过错的另一方,也是某种层面上的施害方。《民法典》就此予以特别规定,一方面有利于规制社会中存在的违规结婚情形,引导欲结婚的当事人双方行为,另一方面亦可以加重责任一方的法律责任,强化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心理,因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当事双方的行为预期。
4. 家事代理权的明晰和拓展
原《婚姻法》中,对“平等处理权”的理解局限在“财产”方面。而包括子女教育、娱乐生活、家庭发展等方面没有提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可以看出,《民法典》进一步肯定和明晰了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性,明确了夫妻双方在家庭事务中的权利。
5. 夫妻财产层面和共债变化
在夫妻财产层面,《民法典》在一千零六十二至一千零六十三条将“劳务报酬、经营和投资收益”明列为夫妻共同财产,将“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明列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与此同时,《民法典》将司法解释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方面的相应规定予以重申,将其纳入法律范畴,使得相应的规定更加清晰和确认。
6. 协议离婚方面的变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里需要注意的是:“30天冷静期”和申领离婚证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且30天冷静期与离婚证发放前,双方仍处于婚姻存续阶段,不能另行结婚或与他人同居等行为。
7. 离婚损害赔偿方面的变化
原《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民法典》额外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其有力弥补了《婚姻法》相关规定的缺陷,给予裁判者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予以裁断的自由裁量权,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于无过错方的保护力度。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相关表述进行调整的还有很多处,在此不做更多赘述。简单来说,《民法典》涵盖了每一个中国人在母体成为胎儿时所带的权利,到离世时拥有的权力和该尽的义务,涉及到人身、人生、财产、亲友夫妻关系、知识产权、企业等所有方方面面可能接触到的法律问题都尽可能涵盖进去了。不能说完美无缺,未来也会慢慢补充。《民法典》就是一个关乎老百姓所有能遇到的事情的百科全书。
国樽律师事务所建议现阶段相关的婚姻家事纠纷还是要先咨询专业婚姻律师,看是否有必要提前准备像是证据、安排立案时间、做相关财产保全等措施。另外,关于赔偿的标准和新旧法的衔接,还有待相关司法解释予以界定和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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