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9月14日晚间,易华录(300212)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大连市甘井子区监察委员会的《留置通知书》,公司董事王艳被实施留置,配合调查。
易华录表示,王艳为公司非执行董事,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9月14日晚间,易华录还披露一则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王艳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艳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王艳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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