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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推荐书目
《法庭的故事》
推荐者:民二庭 江明霞
推荐理由
“我向孩子讲述法律的故事,因为他们没有受固定思维污染的眼睛就是一片明亮的天空;我写每一篇小小的法律文章,讲述我对于法律的迷恋与信仰,因为每一个对我的文章有所心动的人,就意味着法律的种子在他心中的萌发;当我于每一个清寂的夜晚,于孤灯之下,徘徊在法律街头时,透过夜幕,我相信,如此星辰如此夜,一定有很多与我有着相同理念的人在做着同样的事。”
这是作者黄鸣鹤在《法庭的故事》一书中写给法律事业的“情书”,也是一位资深法官对终身奋斗事业的“注解”。厦门大学法律系毕业的黄鸣鹤成为了厦门法院系统的一名法官,撰写了《超越无讼》《熟悉之治》《冲突与对话:当国家法碰撞民间法时》等文章,2003年出版第一本法律随笔集《法治的罗马》,2006年首次出版了本书,围绕着法院及司法制度展开,古今兼谈,中西贯通,以“法庭编”和“审判编”为骨架,用“法院、法官、原告和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谁在影响审判”五个章节丰富法庭编,用“正义的行头、超越无讼、里程碑式的审判、历史的审判、解剖一只麻雀”使审判编立体,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贯穿全书,就像茫茫大海中熠熠生辉的冰山一角,深入海底的是作者对于制度背后知识的认真梳理和对影响制度形态文化因素的细致解说。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在“原告与被告”一章中,作者讲述了一个“以下一代的名义起诉”的故事,突破了大众传统理念中对于案件当事人的概念。1993年,居住在菲律宾马尼拉市的44名儿童在其监护人的代理下,向大马尼拉卡提城第66区域审判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该国的环境部长。起诉书中,原告声称其作为菲律宾的公民与纳税人,却不能充分享有原始热带雨林所带来的环境利益,要求法院责令被告取消菲律宾所有的伐木许可协议、停止受理、更换和批准新的许可证,并对原告受到的损害予以救济。起诉书中,44名原告认为他们代表的不仅是自己,还包括他们尚未出生的下一代人。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原告们提出了更具体的法律依据,认为伐木行为损害了原告们被宪法所规定的平衡与健康的生态权利、民法中所规定的公民享有的良好的环境权,雨林的消失,将使菲律宾民族的生存环境遭遇毁灭性灾难,涉及刑法典中的种族灭绝罪。1993年7月30日,菲律宾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以10票赞同、1票附和的多数意见,推翻一审判决,判决原告可修正其诉讼请求并将伐木许可协议的许可者和受许可方作为被告,提起侵权损害诉讼。
近年来,我国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例如,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设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江苏省无锡市两级法院相继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和环境保护合议庭,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试行规定》。2015年正式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对环境公益民事实施的主体资格作出了明确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与地球存于宇宙的时间相比,人类如同千年一瞬;与人类的生生不息相比,每一代人类都无权挥霍,透支未来。以下一代的名义起诉,重要的是提醒每一个理性的地球居民:我们不是主人,我们只是过客。”作者的感慨同样发人深省。
在更多的章节有着同样生动有趣的故事,中国古代法庭衙门、中世纪欧洲宗教裁判所、神灵裁判、被告象鼻虫……推荐你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午后,一杯茶、一本书,走进这活泼又厚重的《法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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