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观察者网援引日本共同社消息,日前,经发回重审,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应检方求刑,判处于2017年杀害相识的中国福建籍姐妹并弃尸荒野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3岁)无期徒刑。而在2018年的一审中,被告曾被判刑23年,但遭东京高等法院发回重审。
判决书称,2017年7月6日被告在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当时25岁)和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把遗体丢弃在神奈川县内的山林。
2017年7月11日晚,中国籍姐妹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使馆随后通报称,日本警方先后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和涉嫌遗弃遗体罪,逮捕了岩崎龙也。
而2018年7月11日的公审中,检方就曾以“属于有计划的极其残暴的行为”为由要求判处被告死刑,但横滨地方法院则以“没有先例”为由,于7月20日一审判处岩崎龙也有期徒刑23年,判决遂引起争议。
2018年8月2日,横滨地方检察厅正式提出上诉,要求法院能判处岩崎龙也死刑。2019年4月19日,东京高等法院以“一审的量刑标准均为亲属间案件、并不恰当”为由,撤销了横滨地方法院陪审员审判的一审判决,并将此案发回地方法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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