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生了一起奇特的八哥伤人案。“老罗的鸟,老吴指使,老黄打开的笼子,啄瞎了老吴的眼睛。”三个好朋友因一场八哥伤人案而闹上法院,到底是谁的责任?我们一起来看看。
老吴、老黄和老罗算是好朋友,三人经常在老罗开的小卖部吹牛聊天,还经常交流一下当地流行的地下黑彩号码。
一日,老吴听说老罗买了只八哥,选号码很灵,就兴冲冲赶了过去,写了49个号码,准备让鸟儿参谋参谋,正巧,老黄也在老罗的店里。老黄打开鸟笼,让八哥选号,鸟儿却不听话,四处乱飞,过了半个小时才飞回来,这回,八哥选中的不是号码,而是老吴的眼珠,狠狠地啄了上去。
老吴被送到眼科医院,诊断是左眼角膜穿透伤,几次治疗后,出院结论是左眼眼手术后无晶体,鉴定为十级伤残,老吴起诉鸟主人老罗和老黄,要求赔偿87703.45元,并且保留后续治疗费的诉讼请求权。
提钱就翻脸,三个经常在一起梦想发财的老哥几个闹上了法院,三人各执一词,各有理由,小小的一只八哥让法官难以决断。
1、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纠纷,按照法律规定,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饲养或管理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八哥是老罗饲养的鸟,老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老黄打开鸟笼,老罗没有及时制止,鸟被放出后,放任该鸟在外乱飞长达半小时,老罗明知此鸟具有攻击性,没有尽到妥善管理责任,应当赔偿。
鸟笼是由老黄打开的,老黄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因为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2、该案的第三人就是老黄,他打开鸟笼的行为是发生这起事故的诱因,与损害后果存在直接的关系,行为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本案中,老吴要求采用迷信的方式选取号码,在八哥飞回时没有加以注意和防范,自身也存在过失,可以适当减轻老罗、老黄的赔偿责任。尽管老黄辩称,是老吴让他打开的鸟笼,等鸟飞回时老回用手去抓鸟,才造成了损害后果,但因为没有证据证明,此类情况法院不会认可。
3、综合三人的情况和在岸的证据,法院认为,本案老黄打开鸟笼,应负有主要责任,赔偿责任为40%;老罗为鸟主人,没有尽到妥善管理的责任,赔偿责任为30%;老吴自身也有过失,自担30%的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老黄赔偿老吴各项损失24370.94元,老罗赔偿老吴17278.2元,驳回老吴的其他诉讼请求。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屈远志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