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性骚扰短信,你不报警,那就是同意,是你格局小了”。湖南王女士经常遭已婚上司短信骚扰,比如:想亲你一下、天天偷看你、可以抱抱你吗、该男子表示如果她真的感到不适应该直接说“别和我发信息了”。王女士碍于是领导,所以只是不回复。她向公司反馈,公司对上司被记大过及罚款1000元并在会议上做了检讨。(来源潇湘晨报)
#法仪说法#
视频里的这位男上司真的是恶心至极,和王女士爸爸差不多的年龄,天天发骚扰短信,还厚着脸怪王女士不拒绝,不报警。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女生穿着暴力一点,岂不是在勾引他,简直是无耻。不是王女士格局小了,是我真的笑了。
虽然男上司当着记者的面已经道歉,但事情远不能就此结束。既然他已经接受公司的规章管理处罚,那就默认存在性骚扰问题,公司内部对男上司的处罚是内部行为,必须要让他受到法律的承担。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男上司发送各种想亲、想抱等不当言论给王女士带来身心的恶心不适,就属于职场性骚扰,已经侵犯王女士的权利想完全可以要他承担民事责任。
除此之外,如果王女士向公司举报投诉之后,公司敷衍了事,那么也是违法行为。法律也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否则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好的办法就是报警,让这个性冲动的男上司被拘留。根据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处的其他信息就包括各种各样的性骚扰行为,让这个在记者镜头面前还狡辩的男上司去派出所蹲几天,才能治疗他性冲动的毛病!
欢迎关注@王法仪 ,一起从热点事件中感受法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