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在四川绵阳监狱开庭审理。
当日下午3时许,武汉晨报记者从被害人近亲属处获悉,庭审已经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案发2019年1月,因离婚纠纷孩子带养问题,女婿邹朔及亲家二人在成都遭岳父张志军持刀杀害。同年12月,成都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
2020年10月,四川高院二审改判死缓。家属不服,今年4月四川高院对此案开展评查。
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今日再审庭审上,法庭紧紧围绕各方争议较大的如下问题进行法庭调查:
1. 被害人是否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是否有抢夺孙女行为?对矛盾激化是否负有直接责任?
2. 张志军是否属于激情杀人?
3. 张志军是否具有自首情节?如有自首情节,是否应对其从轻处罚?
4.张志军是否已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二审判决量刑是否适当?
5.案发地社区民众、居委会请求信的由来?
庭审中,被告人张志军辩称,自己持刀伤人时已失去理智,意图系自卫。其辩护人观点称,被害人有错,同时也认为无法确定被害人到底来干什么了,邹朔没有尽到家庭责任。
被害人的代理人认为,张志军自首不能成立,不应从轻;且认为,张志军存在对亲家杨某芬进行补刀;不属于激情杀人,其拿凶器不具有随机性;二审中形成的居民请愿信和居委会,是张志军女儿自己书写的,多次一个挨着一个找签字。社区也是被张志军女儿找了好几次,才盖了章。
相关新闻
发生在四川的“岳父将女婿全家灭门改判死缓”一案有了新的进展。8月20日,该案在四川省绵阳监狱再审,南都记者从被害人近亲属处获悉,再审经过6个小时开庭,庭审已经结束,将择日宣判。亲属表示,如果再审维持死缓判决,“我们会继续上诉,永远不会原谅凶犯。”
南都此前报道,2019年1月10日,四川成都彭州一住宅区内,约60岁的男子张志军持刀刺死了女婿邹锐(化名)及亲家夫妇邹某海、杨某芬三人。2019年1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张志军上诉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死缓。此后,三名死者的近亲属对二审庭审及判决结果均未及时告知、且谅解意见由被告之女出具等方面均提出质疑,引发社会关注。
3名被害人。
夫妻感情破裂,曾起诉离婚
该案裁判文书显示,根据张志军之女张月(化名)的证言,她和丈夫邹锐是大学同学,2013年结婚,同年共同购买了四川彭州某小区的住宅。2017年,张志军与其妻为照顾待产的女儿张月,从河北保定来到彭州与女儿、女婿共同生活。同年7月,张月生下了女儿邹某某。
张月的证言显示,这年10月,丈夫邹锐因琐事离家出走,在外租房居住。此后,邹某某由张月及其父母抚养照顾。
判决书显示,2017年11月与2018年12月,邹锐曾2次起诉离婚。根据曾代理邹锐离婚案的律师证言,邹锐诉说因与张月的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多次产生矛盾,孩子出生后他被岳父岳母赶出家,想离婚拿着钱回老家。
张月也起诉过两次离婚,第二次是在2018年6月,两次都以撤诉告终。而邹锐起诉离婚后,当年12月,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而判决不准离婚。
上述律师的证言显示,凶案发生前几天,2019年1月上旬,邹锐的母亲杨某芬曾向其咨询是否能将儿子买车的16万索回,同时表达想要去看孙女。其告知,没有判决离婚,双方共同享有孩子的探视权。
命案当天
2019年1月10日,因孩子带养问题,邹锐与父母一同上门,随即与正在家中的岳父母产生了冲突,冲突后屋内5名成年人中的3人死亡。
张志军及其妻在证言中表示,这天上午,女儿张月在外上班,夫妇两人在家照顾外孙女,听到敲门声开门后,邹锐和他的父母冲进室内后争抢孩子,双方发生拉扯。张志军从家中储物柜拿出一把剔骨刀指向邹锐等人,对方没有理会,他持刀分别向邹锐、杨某芬捅刺数刀,又向邹某海腹部捅刺一刀。
张志军之妻在证言里表示,邹锐和杨某芬曾推倒她、击打她有旧疾的头部,但没有关于三人被刺具体经过的描述,她表示在争执期间带着孩子跑进了书房。
根据事发小区多名物业管理人员的证言,他们接到其他业主电话赶到现场后,开门的是一名怀抱小孩的中年妇女,其背后站着一个白发络腮胡的男子,客厅餐桌旁躺着一个男子,正在呻吟,旁边有血迹。地上有一把带血的尖刀。沙发上靠着两个人已经不行了。白发男子声称:“是我干的,我不会走”。物业管理人员随即通知监控中心拨打120叫救护车。几分钟后,警察到达并控制了现场。
二审判决书显示,邹锐、杨某芬被张志军刺后当场死亡。作案后,张志军拨打110投案未果,遂通知正在上班的女儿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停留在案发现场,被接报后赶到的民警挡获。邹某海经送医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二审改判死缓,“亲属谅解”引质疑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张志军不服,于2020年1月提起上诉。2020年7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2020年10月的二审文书显示,法院经审查认为,张志军确有自首、自愿认罪、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因此采纳了相关的辩护意见。二审判决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后,“被害人亲属谅解”的表述引发了质疑。三名被害人在老家吉林的近亲属向南都记者表示,邹、杨两家亲属从未给张志军出具过谅解书,“谅解”来自于被告之女张月,以及张月与邹锐3岁多的女儿(张月代签)。此外,该案的二审并未通知他们,直到二审判决作出几个月后,他们才从某律所公众号的文章中获悉结果。
2021年4月12日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称,该院二审的张志军故意杀人案受到社会关注。对此,该院高度重视,正在依法认真评查该案,将切实做到严格司法、维护公正、接受监督、回应关切。
4月24日,南都记者获悉,被害人亲属及代理律师已将申诉材料邮递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案。4月3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该院决定对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8月20日,该案在四川省绵阳监狱再审开庭,经过6个小时的庭审后结束,将择日宣判。被害方近亲属向南都记者表示,如果再审维持原先判决,“我们会继续上诉,永远不会原谅凶犯。”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