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返现”现象屡教不改,“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手了!
“晒图有礼+15字以上评语,微信领红包10元。”这是一家烧烤店送出的外卖中附带的“好评返现卡”,且在卡片上印有商家微信二维码。
《民生周刊》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这家店铺在某外卖平台评分为4.8,系统显示高于附近72.1%的商家。显示近期收到过85条评价,其中39条为有图评论,但是这些评论中不少配图与所点菜品毫无关系,明显是“凑图”;还有很多评论是同一人发的,且都是同一内容,明显是“凑数”。
商家这些利诱消费者好评的行为
早已触犯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手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第九条表示,经营者不得采取包括虚假交易、虚构用户评价等共计九种方式对经营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而“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正位列该条款“不得采取”的方式之中。
误导消费者,
甚至引导顾客而二次消费,
这种变相刷信用的方式,
本质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
好评卡的返现方式一般都是加老板微信再返,这样老板可以把顾客拉入自己的“私域流量”,比如在朋友圈发广告,或者拉群搞抽奖等,引导顾客二次消费。 新华视点 有熟悉电商行业的人士表示,“好评返现”系商家的营销手段,在没有完善的社会诚信监督制度下,以返利引导消费者收货后快速作出“好评”,难以保证评价客观、真实,后续消费者难以获得客观、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侵犯了后续消费者的知情权,致使后续消费者对商家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认知偏离实际而作出错误判断。 新京报
“好评返现”会破坏
电子商务业态的信用评价体系,
导致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
进而“反噬”电商行业本身。
类似刷好评的现象不仅存在于餐饮行业,而是遍布众多行业。必须承认,点评类App的推广和普及,方便了消费者的生活,给了消费者提供更好选择的可能。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便利的另一面极有可能是虚假或者欺骗。刷好评不仅让产品的质量失真,也让口碑成了“镜中月水中花”,让信任成为了奢望。长此以往,伤害的不仅是商家的口碑本身,也是点评类App的健康发展,更可能是消费者的信任和市场的秩序。 光明日报
针对市场上出现的“好评返现”乱象,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罚。
平台也不能袖手旁观,
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不仅要加强技术甄别,
也要对有过刷单行为的商家
和个人账号进行封禁。
对商家来说,
应牢记口碑是真心实意做出来的,
不是刷出来的。
对个人来说,
应当提高法律意识,
切记刷好评可能违法,
绝不能为了一点好评费触犯法律法规。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编辑部
编辑:姜玉函
责任编辑:刘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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