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有关规定,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决定对《大厂回族自治县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草案)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自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7日,共15天。
二、公示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117.50.31.186:9000/)
三、咨询服务:公示期间可拨打电话,提交书面意见请发送电子邮件至:dcmzj_shehuishiwu@126.com。
咨询电话:0316-8956613(工作时间)
欢迎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
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
2021年8月13日
《大厂回族自治县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告说明
一、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
《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2020);
《殡葬术语》(GB/T 23287-2009);
《骨灰节地生态安葬规范》(GB13/T3026-2020);
《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182—2017);
《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
《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
《河北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殡葬服务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冀民〔2021〕15号);
《大厂回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
《大厂回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
二、规划原则
统筹规划、引领发展
按照坚定不移推行火葬、坚定不移深化土葬改革、坚定不移推进丧葬习俗改革总要求,丰富和完善殡葬服务供给;重点完善设施空白区域规划,调整优化基础薄弱或服务饱和区域殡葬资源结构,确保殡葬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形成统筹配套、保障有力的规划体系。
分层分类、功能完备
结合各地人口分布和土地资源情况,紧扣城乡发展进程,分区、分城乡进行差异化设施配置,针对性解决“城乡一体”和“城乡有别”的双重关系,合理规划火化设施、安葬设施、殡仪服务设施建设布局,确保殡葬服务功能完备,覆盖全域。
节约生态、文明绿色
落实细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准入清单”要求,最大限度利用不宜耕种的瘠地、废弃地和历史形成的集中安葬点等规划建设安葬设施,充分考虑推行节地生态葬法需要,在墓园内配套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
以人为本、公益惠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为根本,重点完善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墓地)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在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基础上,满足符合“慎终追远”传统和培树文明新风要求的多样化殡葬服务需要。
科学评估、防范风险
认真贯彻执行殡葬政策法规,充分考虑传统习俗和“邻避效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评估规划建设的可行性,并与积极稳妥处置违法违规公墓统筹考虑,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增进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四、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大厂县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176平方公里,包含大厂镇、夏垫镇、邵府镇、祁各庄镇、陈府镇、北辰街道和大厂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辖21个居委会、105个行政村。
五、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2035年。
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六、规划目标
提升殡仪馆综合服务水平,完善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殡仪服务站等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除有土葬风俗的少数民族外遗体火化率达到100%,骨灰格位存放、树葬、花园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70%以上,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公共参与、法制保障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七、殡仪馆建设规划
规划新建1处殡仪馆,为原大厂县殡仪馆原址新建,位于大厂县厂皇路南侧刘各庄村段。
八、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
规划2处城市公益性公墓,均为回民公墓,其中:
1、规划保留大厂县回民公墓(回族),位于小里庄村东北。
2、规划扩建大厂镇回民公墓(回族),位于梁庄村东北。
九、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规划
规划新建2处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其中:
1、规划新建大厂县中心型骨灰堂,位于大厂县厂皇路南侧刘各庄村段。
2、规划新建静安公园(骨灰堂),位于和平路与西燕路交叉口西南侧。
十、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
规划新建4处农村公益性墓地,3处为汉民墓地,1处为回民墓地,其中:
1、规划新建大厂镇中心型公益性墓地(汉民),位于侯驸马村东北,服务于大厂镇;
2、规划新建陈府镇中心型公益性墓地(汉民),位于王唐庄村东南,服务于陈府镇;
3、规划新建夏垫镇中心型公益性墓地(汉民),位于东小屯村东北,服务于夏垫镇;
4、规划新建夏垫镇回民公墓(回民),位于栖地园公墓西侧。
规划保留农村公益性墓地(汉民)13处,规划中保留现有坟墓,未使用部分不再使用。
规划保留农村公益性墓地(回民)8处,规划中保留现有坟墓,未使用部分不再使用。
十一、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规划
规划新建1处农村公益性骨灰堂,为夏垫镇中心型公益性骨灰堂,位于夏垫镇大棋盘村北。
十二、殡仪服务站建设规划
规划3处殡仪服务站,分别为静安公园殡仪服务站、夏垫镇殡仪服务站、陈府镇殡仪服务站,结合公益性墓地布置,为各乡镇居民就近提供便民的殡仪服务。
十三、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2021-2025年。
2025年前,完成殡仪馆及中心型公益性骨灰堂新建项目;完成殡仪服务站新建项目,满足各镇殡仪服务的需求;完成部分公益性墓地建设,补齐现状设施布局不合理的短板;解决部分村庄坟墓迁并安置问题;购置部分环保型祭祀焚烧车,满足群众环保祭祀需求。
十四、附图
1.殡葬服务设施现状分布图
2.殡葬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图
3.近期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图
来源:大厂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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