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4日,随着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获批总额1.8亿元国家项目资金用于装备设施、检测科研仪器购置和信息化建设资金落地,各大医疗器械检验设备供应商虎视眈眈欲分享这一饕餮盛宴。
然而,几个月过去了,一直没有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设备采购的任何消息,各方势力因此次设备采购斗争激烈的消息不胫而走。
苦苦等待十个多月,2021年4月29日,以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为采购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的“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采购预算金额9857.86万元,最高限价也是9857.86万元。
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此次采购的目的是为了建设现代化综合型医疗器械所,购置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仪器设备,以满足河南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需要、河南省及周边省份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及科研等需要。
采购项目共分24个包,包含每包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其中有18个包为进口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在供应商须知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报价包括提供技术、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保险、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检验检测检定校准、验收和质量保修、技术服务、培训服务(包括免费现场培训或外出培训,直到甲方熟练操作,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培训费、伙食费、交通费等相关差旅费)、售后服务等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等的全部成本、保险、税金及利润、中标服务费,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等等。
次日,发出更正公告,在税金后面加上注解:招标单位属于十三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单位。就是这一句注解引起轩然大波,而开标时免税价中标,结果公告却显示已含税,致使质疑采购内幕交易、招标腐败之声此起彼伏。
把已经作废的十三五时期的文件专门引用到十四五时期的招标文件上,多名投标人查找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没有查到依据,咨询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被告知以招标文件为准,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不再做任何解读。
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九条: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20年12月31日截止。
5月27日,该采购评审开始,十几个进口设备包陆续开标,令人意想不到竟然有投标单位按免税价投标,最后还“鬼使神差”地中标了,有投标人惊奇地发现所开的包除非没有免税报价,只要有免税报价的就是免税价其中一家单位中标,4包、6包、7包、9包、10包、11包、12包均为免税报价单位中标。
其中,4包的采购预算价为416万,郑州崇源科贸有限公司以免税价379万中标,如果加上13%的进口增值税为428.27万元超过预算价十几万元。
(4包开标记录表)
(4包中标结果公示报价表)
6包的采购预算价为429万,郑州恒孚来商贸有限公司以免税价395万中标,如果加上13%的进口增值税为446.35万元超过预算价十几万元。
(6包开标记录表)
(6包中标结果公示报价表)
7包郑州新异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免税价241.66万中标。
(7包开标记录表)
(7包中标结果公示报价表)
9包中标单位河南恒奥科技有限公司以163.2万元免税价中标。
(9包开标记录表)
(9包中标结果公示报价表)
10包河南云翔科技有限公司以免税价288.66万中标。
(10包开标记录表)
(10包中标结果公示报价表)
11包河南恒奥科技有限公司以免税价349.88万中标。
(11包开标记录表)
(11包中标结果公示报价表)
12包河南科苑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以免税价349.6万中标。
(12包开标记录表)
(12包中标结果公示报价表)
“既有含税价中标,又有免税价中标,不同的标段按照不同的评标标准,这样的评标结果太离谱!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是含税价,那么免税报价就是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应该是废标,除非有内幕交易,特定的标以免税价为暗号,所有免税报价的投标单位均是与招标人或者代理公司的利益共同体,这些人为了利益不惜公然违反法律!”一位参与投标的商家愤怒地说。
“投标单位以免税价中标,招标单位却不是享受进口免税的单位,此次采购的进口设备必须交进口关税几百万,这部分进口税依照合同法还是要招标单位承担,如果因为补交进口税金再申请财政资金,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可能性很低,这一块的资金招标单位怎么出?或许相关负责人胸有成竹早有良策!”
6月1日,中标结果公示,这位商家的推断得到了印证,招标代理公司中标结果公示中“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注释内容被切割掉,被去掉的注释第3条其他费用中明确写着包含税金。
中标公司明明免税价中标,而在投标报价明细表“其他费用”一栏均填写“已含”,开标记录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表里不一,其他投标人都能看得出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应该没有看不出来的理由,他们似乎在刻意隐瞒免税价中标的事实。
很多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表达不满,群情激昂直指河南省药监局和检验所个别领导操纵招投标结果。
此时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发生重大人事调整,所长范汉杰莫名其妙辞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徐玉茵升职任副所长全所震惊,是偶然还是因为此次设备采购不得而知。
尽管众多投标人对此次招投标存在重大异议,并且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新上任的副所长徐玉茵在6月底和7月初匆匆给“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且急着把百分之百的预付款打到中标单位账户。省药监局主导此次采购的财务处处长陈宏伟也得以升迁。
本报就此事到河南省药监局采访负责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的党组成员、副局长苏其超,苏局长以马上开会婉拒采访,药监局综合处相关负责人了解本报采访内容后称给领导汇报后回复,截至发稿没有回复本报关注。
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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