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工作重点内容,株洲市民政局将通过系统平台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构建数据驱动的政府治理机制;深化救助机制,确保基本民生保障;全面落实涉企事项和证明事项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
一、重点任务进展情况
1、系统平台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情况
以株洲市民政信息化建设实际和发展需求出发,为了更好推动市民政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完善民政大数据信息资源库,拟通过株洲市民政大数据应用中心,进一步完善与各单位已接入的信息数据完整性及有效性、扩大信息数据资源接入。基于我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以下简称“核对平台”)的数据交换和中心化管理基础,通过加大各部门、金融机构、企业的信息资源整合,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建设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民政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管理、交换、共享、利用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标准,实现智慧民政内部互联与外部互通,业务数据有效共享交换,促进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标准化。为决策提供准确、规范、综合的数据和业务服务,为民政政务管理和服务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基础信息支撑。实现制订数遵循民政数据标准体系,构建民政数据中心,据标准体系,规范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共享,完成信息资源整合,实现数据的分析和利用,通过开放平台,实现数据的开放共享。
2、深化救助机制,确保基本民生保障
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重要工作内容。全面摸排重点人群5407人,通过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查,已纳入或正在安排纳入兜底保障540人。建立统一的救助热线平台,开通24小时社会救助咨询热线,接听受理困难群众求助,交办到相关救助部门办理。创新社会救助方式。组织各县市区赴长沙、湘潭、常德学习考察精准救助工作经验,在开展3个省级社会救助试点项目(党建引领社会救助、荷塘区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芦淞区“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方式创新)基础上,在全市100%的县市区全面推行城乡低保精准差额救助,推动社会救助由“评议为主、计算为辅”“分类分档救助”向“计算为主、评议为辅”“精准差额救助”转变,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因户施策精准、资金补助精准。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依托政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灾害等社会救助申请,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提出综合救助意见,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请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建立社会救助转办、督办制度,及时办理或跟踪、反馈办理结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我市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对象100%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对结果,截至6月,我市核对总数2594户、5624人,其中新申请1278户,2616人。现市级核对平台已与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残联、公安局、财政局10个部门完成了数据对接。建立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台账。重点聚焦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困难家庭或人员,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可能出现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人员等重点对象人群,按照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低收入家庭人口台账和数据库。按民政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指南(第一版)》要求,已采集到223户、660人城乡低收入人口信息并将数据开始导入省厅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今年4月22日,全市范围正式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2021年上半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均已超额完成年初设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2项补贴每月不低于80元)”的目标,市区超额25%,县市100%完成年初设定指标任务,达到市区人均每月100元,四县市和渌口区达到人均80元。2021年1-6月,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181985人次,累计发放金额1513.82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274745人次,累计发放金额2303.796万元。督促各县市区每月按时按标准发放到位,两项补贴共计发放金额3817.62万元。完成了2021年城市五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市本级配套资金分配,已报市政府审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应当从已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购买服务资金不得超过当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总量的2%。发挥基层社工站作用,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排查、入户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救助类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相关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救助服务。发展慈善救助,促进志愿服务发展。建立政府救助、慈善救助和志愿服务衔接机制,使慈善和志愿服务资源成为社会救助的重要补充。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广泛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帮助城乡低保对象和其他生活困难群众摆脱困境,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的作用。落实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加强对慈善组织和网络募捐信息平台的监管。
3、全面落实涉企事项和证明事项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情况
一是根据《株洲市2021年“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株办〔2021〕5号)文件要求,结合“三比三看”活动实际,株洲市民政局出台三个文件《关于印发《株洲市民政2021年“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民发【2021】7号、《株洲市民政局关于成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在株洲市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收费专项治理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方案》。同时梳理《清理中介服务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改为由申请人自行提供承诺书。今年一季度二季度,都有收到办事群众对株洲市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的锦旗。
二是关于“证照分离”事项主要是针对我局事务科“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墓审批”,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编制《株洲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20-2035)》,对我市城区(六区)的殡葬设施进行规划,控制面积和总量。 二是根据规划及相关政策审批了渌口区南山公园殡仪馆建设方案。三是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强化公墓每年一检制度,按时做好审核工作,对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完善处罚机制和措施;2020年至今,联合发改、市场监督等部门多次对殡葬领域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监督。婚姻登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殡葬补助都是在县市区办理,都实现了一件事一次办,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从今年4月22日起还实现了跨省通办。
三是“地名命名审批”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要求,主动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配合区域发展战略布局和文明城市创建新要求,使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地名公共服务规范高效。加强和完善建筑物命名审批,通过审批前置,“大、洋、怪、重”地名得到了明显遏制。同时,在我市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之际,一把手在体验地名命名审批流程,当场决定在我市诸事达app上进行掌上办理,切实方便办事群众。四是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39.3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率是52%,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覆盖率为85%。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将涉企事项地名命名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株洲市民政局已经严格按照市行政审批局的要求全部进驻并实行一窗受理,目前,在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一把手”体验流程活动,株洲市民政局在和诸事达APP对接,将地名命名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办、一次办。
二是将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台账中家庭的基本情况变化,加强风险防范和动态跟踪管理。归集各类社会救助结果数据,探索建立全市社会救助资源库,推动困难群众数据库监测结果运用,完善数据对接,与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乡村振兴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国家电网、自来水公司进行线下沟通,如不能线上共享数据的,我们将进行线下对接,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困难群众数据监测提供有力支撑。
株洲市民政局草拟了《株洲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23条措施》,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全市新申请的低保、特困供养对象100%核对,做到“凡救必核”。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全覆盖,在全市100%的县市区全面推行城乡低保精准差额救助,推动社会救助由“评议为主、计算为辅”“分类分档救助”向“计算为主、评议为辅”“精准差额救助”转变。建立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台账,已采集到223户、660人城乡低收入人口信息并将数据开始导入省厅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依托政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灾害等社会救助申请。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访视照料、心理疏导、康复服务等专业化服务,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2项补贴每月不低于80元),建立市县救助热线平台,开通24小时社会救助咨询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来源:株洲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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