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1年第7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GB/T 17204-2021《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正式发布,相对目前实施的GB/T 17204-2008《饮料酒分类》国家标准,涉及到葡萄酒的调整共27项。
趋势1:更细分
新标准增加了对白葡萄酒、桃红葡萄酒、红葡萄酒、含气葡萄酒、低度葡萄酒、无醇葡萄酒等的定义。新增定义多达13项,由此可见,这是行业对品类的进一步细分,更符合国际上通用的分类标准。
新标准更科学严谨,符合企业的生产实际,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某些业内企业的不规范行为。
趋势2:更包容
新标准修改了对“葡萄酒”的定义,原定义是“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过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修改为“以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过全部或部分酒精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原料由“鲜葡萄”改为“葡萄”,发酵描述中增加了“酒精”。
其实葡萄的采收状态和能不能酿出好酒并没有直接关系,比如意大利酒农会将葡萄风干到冬天后再拿来酿酒。所以去掉了“鲜”字,葡萄的采收状态就被模糊了,酿酒师也能通过更多元状态的果实来酿造更多风格的葡萄酒。
新定义中还取消了对冰葡萄酒的酿酒葡萄采收前“结冰”的要求,因为国内部分产区气温已经足够低,即使没有下雪结冰产品的质量也不会受到影响,所以这是针对国内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
趋势3:更严格
新标准对起泡葡萄酒的定义有所修改,原定义为“起泡葡萄酒 sparkling wines 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05MPa的葡萄酒。”修改后定义“起泡葡萄酒 sparkling wines 在20℃时,二氧化碳(全部由发酵产生)压力大于或等于0.35MPa(对于容量小于250mL的瓶子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3MPa)的含气葡萄酒。”
压力越大,参与发酵的葡萄糖分就更大,起泡酒的香气就更多、更高级,如烤面包、奶酪、黄油等香气,残糖量更少。在这种规定下,以往市场上那些非常甜腻的高泡葡萄酒将不能继续标注为“起泡葡萄酒”。
趋势4:更接轨
旧标准中,“低醇葡萄酒”和“脱醇葡萄酒”两者是并列关系,但新标准调整为“低醇葡萄酒”是“脱醇葡萄酒”的分支之一,另一分支是新增的“无醇葡萄酒”。这是新标准与国际接轨的趋势体现。
从新增和修改部分都可以看出新标准与国际接轨的趋势,这从“低醇葡萄酒”和“脱醇葡萄酒”两者之间的从属关系可以看出。旧标准中二者是并列关系,新标准中“低醇葡萄酒”则成为“脱醇葡萄酒”的分支之一,另一分支则是新增的“无醇葡萄酒”。
新标准增加和修改的名词定义体现了更细分、更包容、更严格、更与国际接轨,也给行业企业指引了新的调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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