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4号建议答复的函
郑梅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化解野猪损毁农作物、危害人身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保护力度不断加大,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持续快速增长,人兽冲突问题日益严重。为切实做好野猪等野生动物灾害防控工作,科学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我局积极争取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重点做好资源本底调查、猎捕调控、致害补偿等方面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组织开展摸底调查。近年来,我局先后多次成立调研组,深入部分重点县开展野生动物危害及狩猎情况调研,较为全面的掌握了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狩猎活动开展、猎枪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问题。今年3月,我局联合省委农办再次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情况摸底调查,深入了解全省野猪种群自然分布范围及数量、统计近年来野猪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其他财产损失情况,科学评估生态容量及种群发展趋势,分析致害特点及规律,为下一步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提供参考依据。
二、抓好防控危害试点探索。为控制野猪危害,我省从2014年开展了护农狩猎试点工作,原省林业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江西省护农狩猎试点规定》,选择5个试点县开展护农狩猎工作。在试点工作的推动下,全省已有11个县(市)组建狩猎队,配置猎枪192支,下达野猪猎捕量限额12万余头,试点区域的野猪危害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年初,国家林草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的通知》,我省作为全国野猪危害防控试点省之一,已按照要求编制上报了《江西省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继续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三、逐步规范狩猎管理。为规范狩猎活动管理,提高狩猎积极性,2020年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护农狩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建立护农狩猎奖补机制,对猎捕野猪给予适当补助。如湾里区每狩猎1头野猪政府给予狩猎队1000元补助,资溪县对狩猎野猪按照每斤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我局联合省公安厅在原有《护农狩猎管理试点规定》的基础上,起草了《江西省狩猎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配枪主体合法、持枪狩猎活动安全、猎获物的科学处置及狩猎经费补助激励等内容进一步明确,目前该规定正在积极争取出台中。
四、积极推进损害补偿。近年来,我局积极推动各地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以理赔的方式减少农民损失,提高农民抵御风险能力。2017年,原江西保监局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的通知》,明确要求将野生动物侵物侵袭等灾害事故风险列入保险责任。省农业农村厅已在35个试点县(市、区)开展水稻大灾保险试点,将病虫鼠害、野生动物侵袭等纳入了保险责任范围。彭泽、湾里等试点县(区)通过购买保险服务的方式,对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给予补偿,一户一次性补偿最高限额5000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地人兽冲突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林草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我省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为全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提供江西经验。一是积极推进狩猎工作。加强与省公安厅沟通协调,争取早日出台《江西省狩猎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二是积极探索多种防控措施。除开展猎捕量限额管理外,通过在部分试点县采取农田附近设置篱笆、铁丝网等阻隔设施,调整作物结构,建立监测预警机制等多种防控措施,多管齐下,切实有效防控野猪危害。三是探索建立野生动物损害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我省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办法的制定实施,探索建立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制度;加强与江西银保监局的沟通协调,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江西省林业局
2021年4月30日
来源:江西省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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