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7月16日,泰州市海陵区行政审批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区正式实施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这是今年海陵在取消利用住宅房办理营业执照一年有效期限制和“一照多址”改革后,推出的又一项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有力举措。
据了解,原先企业在登记注册的住所和经营场所之外,再设立新的经营场所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重新办理营业执照。不少企业持有多份营业执照,在进货、财务汇总、缴税等方面要做多份材料,难以统一,存在办公、生产经营“分居”问题。实施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将住所和经营场所记载于同一营业执照上,企业便不再需要办理分支机构。
此次“分离登记”改革明确,市场主体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属于海陵区行政审批局登记管辖的,经营场所可以与住所合一,也可以实行分离登记。申请分离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住所”登记项标注“住所仅作为办事机构所在地、通信地址和文书送达地”。市场主体可以登记一个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对于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区行政审批局登记管辖的,免于设立分支机构,只需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即可。此外,同一地址可以申请登记为两家以上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便于市场主体分摊创业成本。
“现在我们的市场主体实行登记申报承诺制。”海陵区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科科长朱虹介绍,申请人在办理分离登记时,只需提交一张住所登记申报信息表,而不用再提交原来所需的权属证明、租赁协议等一套材料。此项改革有效节省了企业人力、时间成本,通过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助力海陵区优化营商环境。
为市场主体“松绑”但监管不可松懈,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市场主体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进行公示,并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传送到相关审批和监管部门,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确保审管衔接,监管无盲区、全覆盖。
在政策发布当天,泰州市泰山起重吊装有限公司便在海陵区行政审批局领到了一张载有公司住所和经营场所两处地址的营业执照,成为海陵区实施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后颁发的首张营业执照。该企业住所原托管于商务秘书公司内,现公司扩大经营规模,租赁海陵区鼓楼北路一处营业用房用于经营。得益于这项改革,该公司只需在原有营业执照上增加登记新租赁的实体经营地点,便可顺利开展经营。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卢佳乐
通讯员 沈杨 赵婷婷
编辑: 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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