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一家酒店住进小李和小王两位年轻女子,她们从最初的B22房间换到了B11房间,是因为床上爬了一个蜘蛛。后来进入B11房间后,她们反锁了房门,两人就洗漱上床就寝,由于天热,她们在床上裸睡,当凌晨四点时,发生了吓人的事。
一阵开门的声音突然惊醒了小王,一个男人扶着门站在门口,探着身子看了一下,嘴里嘟哝了一句话就又直接关门走了。
小王当时很害怕,赶紧叫醒了朋友,两人为此找酒店理论,为什么门反锁了还会有人能打开房门?酒店方解释说,以为B11是空房就错开给了客人。小王小李反问,那为什么房间门反锁刷卡还能打开?店家负责人解释说可能是系统问题,但又一次刷卡试过,房间门并没有能打开。为此还看了监控,监控显示客人打开了房门并没有进去。
小李小王说客人打开了房门,两人的隐私受到了侵犯,必须讨要说法,店家说可以免除她们的住宿费,但小李小王不依还报了警,说她们的精神损失费都要补偿。民警赶到调解,店家说已道歉还免除住宿费,其它的额外的要求无法满足。交警最后给她们说可以找驻所律师解决诉求问题。
从这件事情上,我们也看到小李小王的确是受到了隐私侵犯,在睡梦中遭到房门突然被陌生人打开,不管哪位住宿客人都会被惊吓到;而且裸睡,而且都是没结婚的女孩,让一个大男人突然看到,那不是羞怯死。
从酒店方来说,做的也不够好,当班的工作人员失职,怎么能忘了已住人的客房是空房,这不是应该在你们的住宿薄上登记过的,如果没有记录就是失职,酒店方存在过错。
依我自己来看,两个女孩的精神损失费应该多少补偿点儿,毕竟是两个未婚女孩,遇见这种事也是又羞又气,不仅受到了惊吓还被人侵犯了隐私,心里有迫不得已的苦楚,女性的权益应该受到保障。
建议女性朋友,出门在外住宿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一时贪凉快就“肆无忌惮”裸睡,就是你反锁了房门又能怎样,还不是照样被人打开。在外住宿睡觉要穿件睡衣,搭个薄浴巾都是可以的,千万不要裸睡,如果遇到黑店有隐私摄像头,你就更得不偿失了。住店也要住正规的,不要涂太便宜的私家小店,女性在这方面要长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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