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员肖剑琴女士、姚晓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公司股东肖剑琴女士、姚晓梅女士计划自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7月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110股和23,370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7月5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肖剑琴女士、姚晓梅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肖剑琴女士、姚晓梅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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