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相关事项的工作机制。
二、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
(一)未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或报名未有虚假承诺记录的;
(二)申请人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已修复的;
(三)符合以上条件并在报名时自愿签订诚信承诺书的。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交行政法规或暂行规定等要求的证明材料。
流程如图:
一级消防工程师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事项清单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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