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武汉熠汇饮科技有限公司经授权获得第23148222号、第30854154号“益禾堂”注册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权,同时其亦是美术作品“益禾烤奶杯贴”的著作权人。
被告海口琼山善水源饮品店在其经营的门店店名、招牌、饮品的杯盖等使用、杯身等使用“图米加益禾堂”商标,但其突出使用“益禾堂”三个大字,“益”字左上角印有较小的“图米”二字。
被告在向消费者出具的结账清单中还单独使用了原告的“益禾堂”商标。
被告销售的烤奶(奶茶)中使用了与原告的作品“益禾烤奶杯贴”相近似、有部分改动的图案。
原告认为被告侵害了其对涉案商标享有的独占许可使用权,侵害了其对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权,认为被告擅自使用原告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将被告诉至法院。
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经济损失100000元及维权合理费用支出12000元。
最终判决:被告停止使用原告享有的第23148222号“”注册商标、第30854154号“”注册商标,并停止使用与该二个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装、装潢;被告停止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登记号:鄂作登字-2018-F-00010039)“益禾烤奶杯贴”,并停止使用与该作品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装、装潢;被告赔偿原告因制止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000元。
近年来,奶茶等网红饮品不断成为年轻人追捧的消费对象,知名饮品品牌开设连锁店,可以利用品牌知名度迅速打开市场,而个别饮品品牌的爆红,引来一些商家的模仿和抄袭。提醒广大创业者,在品牌加盟过程中应当注意核实对方公司授权,避免因“傍名牌、搭便车”而面临民事赔偿甚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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