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洋县公安局洋州派出所成功为辖区一名无户流浪人员补录户口。
某日,洋县市民吴女士来到洋州派出所反映,她的丈夫在30年前收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张某,因各种客观原因一直没有户口,后来吴女士一家好心收留了张某,并为其免费提供了食宿。
张某现在60多岁了,因没有户口在当地就医、申请办理社保等方面带来了诸多不便,故请求派出所为其尽快补录户口。
经询问张某本人得知,该张年轻时曾被汉中市镇巴县某地村民收养过,后于1990年前后流浪至洋县境内,平时主要以打扫卫生和打零工维持生计。
了解情况后,洋州派出所所长何卫东立即安排民警庞渊、杜伟等人驾车前往镇巴县调查取证。
通过到镇巴县公安局巴庙派出所、小河村村委会进行核查,实地走访该村村干部、收养人冯某某等人后,终于确定了张某人员身份。
6月10日上午,洋县公安局洋州派出所户籍民警终于为其补录了户口、办理了居民身份证。“感谢洋州派出所的民警们,感谢人民警察!”——拿到户口薄的张某激动地说道。
➤ 内容来源:洋县公安 编辑:小白 审核:田杰
➤ 法律顾问:陕西锐博律师事务所刘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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