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1日,“学习党史,传递薪火,生命接力“广西器官捐献工作十周年主题活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举行。
活动中,多名学生代表用配乐诗朗诵、小提琴独奏等节目,表达新一代青年人对器官捐献事业的支持。自治区人民医院器官捐献办公室(OPO)、移植科医护人民与移友代表也表演了手语舞《感恩的心》。
广西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任黄吉宁介绍,广西自2011年7月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截至2021年5月底,广西累计完成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2773例,其中人体器官捐献2128例、遗体捐献204例、单纯角膜捐献441例,共捐献肾脏、肝脏、心脏等大器官6446个,让区内外6000多名患者重获新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理解和支持,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
黄吉宁说,没有器官捐献就没有器官移植。公民逝世后,自愿无偿捐献器官挽救他人生命,弘扬人间大爱,展现人性光辉,是值得全社会尊崇的高尚行为。
现在活动现场,器官捐献者的家属小林也对记者表示,三年前父亲突发疾病导致脑死亡,她在万分悲痛的情况下替父亲做出决定,捐献父亲的有用器官。“当时的想法只是想让父亲的生命在别处延续,但是三年后来看更加的释怀,这事一种人间大爱”小林如是说。
自治区人民医院开展器官移植手术已有近30年历史,是广西开展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较早的医院之一,2011年,自治区人民医院成立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办公室,院领导班子多次对自治区人民医院器官移植与捐献工作进行部署,督促严格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与相关要求,获得自治区卫健委肯定,成为卫生部指定开展肝、肾器官捐献手术试点医院。2017年在院党委及各部门支持下,自治区人民医院成立独立的移植专科,赖彦华博士团队积极奋进、大胆探索,取得一系列突破性成绩,成为自治区人民医院重点发展的特色学科。2018年,自治区人民医院通过国家卫健委脑死亡判定指控合格医院,优化我区捐献工作流程,实现自治区人民医院器官移植与捐献工作规范化。2019年11月自治区人民医院获得国家卫健委认定的有肝脏、肾脏、胰腺等移植资质,标志着该院在原有心脏、肺脏、器官移植资质的基础上获得(心、肺、肝、肾、胰腺)全部大器官移植资质,与此同时,自治区人民医院器官捐献工作也随着科室的快速发展得到提升、巩固。2019年11月自治区人民医院“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者平台院顺利启用,该院器官捐献工作再得积极推进。自治区人民医院移植科于2017年成立,截止2020年,该院每百万人口器官捐献率达广西第一。截至2021年6月,自治区人民医院完公民逝世后大器官捐献共432个,大器官捐献后使用率达95%以上,400多人从中获得生的机会,人体器官捐献让逝者的生命和梦想在受者身上延续,实现生命接力,传递人性光辉。
人体器官捐献事业是挽救垂危生命、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一项利民事业,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意义,做好人体器官捐献事业,为器官衰竭患者撑起一片天,使命光荣,与自治区人民医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人民医院为人民”的办院宗旨完美契合,恰逢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自治区人民医院移植团队从党史激发信仰、汲取力量,移植与捐献事业中脚踏实地、矢志追求更高境界,肩负时代重任,实干中献礼于人民、于国家。
记者: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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