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平湖街道新南小学城市更新单元一期、二期2项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用地批复。
两期项目总拆除面积为68481.47平,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7560.42平,住宅总建筑面积192140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总建面63170平。
开发企业为合正,目前建筑物已全部拆除,房地产权属证书已完成注销。
平湖街道新南小学城市更新单元一、二期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南临平湖大街、西靠天河路。
该更新单元已列入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该更新单元于2019年10月18日取得规划批复(批复号:深龙府函〔2019〕411 号)。
于2021年3月15日取得实施方案备案。
于2021年2月8日取得《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南小学城市更新单元一期、二期实施 主体确认书》(深龙更新函〔2021〕33号)。
于2021年3月9日签订《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阶段监管协议》(深龙 城更监〔2021〕2号)。
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合正新南投资有限公司,建筑物已全部拆除,房地产权属证书已完成注销。
其中:一期拆除用地面积57120.57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6136.14平方米,规划为居住用地。
核定01-03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4659.4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1)。
01-04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1476.6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二期拆除用地面积11360.9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1424.28平方米,规划为居住用地。
项目二期原有旧屋村用地1035.04平方米,故项目二期出让时还需使用一期 合法用地指标10389.24平方米(包括3344.05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及7045.19平方米旧屋村用地)。
核定01-02地块建设用地面积 11424.2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 地+商业用地(R2+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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