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14号之1F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延行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江文涛、马丽雅、吴东、邵宜航、陈旻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吴俊、许坤明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上述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思晔、李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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