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安徽省安庆市一男子,迎江区人民路商业步行街持刀伤人。案件造成5人死亡,15人受伤。伤者救治、案件侦办正在进行中。
就个人观点,我猜测这是一起“无差别杀人”犯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事先没有计划、和被害人没有仇怨,作案完全是临时起意、随机选择作案目标、想杀谁就杀谁的杀人案件。这个词汇最早出现在日本。
2001年6月8日,一名持刀歹徒闯入大阪府池田市某小学袭击了正在上课的师生,造成8名学童死亡、13名学童及2名老师负伤。
行凶后,浑身是血的歹徒嘟囔着好累,将刀子一扔,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随后,歹徒被副校长和老师制服。歹徒名叫宅间守,曾因多起违法事件被捕。但其曾就诊于精神科,以此为由,此前的违法行为多被从轻发落或免予起诉。
2003年,日本制定了《关于对在心神丧失情况下制造重大伤害人员的医疗与观察的法律》。在保护观察所设置了“回归社会调整官”,负责对制造伤害精神病患者进行观察、监督。
相对其他犯罪,为什么我们更害怕“无差别杀人”案件?
因为它颠覆了中国人“有怨报怨,有仇报仇”“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的传统逻辑。让受害变得随机、不可确定,每个人都可能在下一步变成受害者。
根据大多数“无差别杀人”凶手行凶作案的诱因大致为:工作上的不顺和落差、感情受挫、社交压力和自卑心理。
两三年前,南昌市红谷滩发生一起街头杀人案。行凶者从背后冲向并排行走的三个女生,持刀向其中一名女子砍去,在该女子受伤倒地后,行凶者还继续补了几刀伤者送往医院,经全力抢救仍无效死亡。据有关报道,其实凶手曾想杀的是“个子高”的另一名女子,但在行凶过程中发现中间这位更漂亮,于是临时改变想法砍向了中间这一名。
统观此类案件发现,这些凶手多是被边缘化的“失败者”,长期处于被人漠视的境地,渴望受人关注,但却总是受到伤害。他们或经济窘迫,或婚姻生活不如意,或生活圈子狭隘局促。
反观自身,在日常生活中,定要良善待人,谁会知道你的一个暖心举动,就能把一个陷入绝望的人拉出泥沼,改变他的想法呢?学校和家长更应该加强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尤其是抗挫折教育。青少年在成长期如果突然间遭遇挫折,不能及时调适,长大后就容易产生两种倾向:一是自残,二是攻击他人、实施暴力犯罪。
建议大家可以观看台湾影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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