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香港税务局发布消息称,2019/2020课税年度约有1271000家本港注册公司。
在计及《财政预算案》宣布的一次性利得税宽减措施前,约113100家(即9%)公司须缴纳利得税;无须缴纳利得税的公司约1157900家,占91%。
事实上,这一比例在过去五年(2015-2020)都一直维持不变,非常稳定。
5%大公司:所缴利得税占比九成
值得一提的是,从2019/2020课税年度来看,交税最多的5%注册公司(约5700家)缴纳的利得税,占利得税收入的90%。
也就是说,对于100多万家香港公司来说,绝大多数的公司不仅不需要交税,即便交税了,对于95%的中小型企业来说,所占比例寥寥(仅占10%),税负很小。
税制简单:源于香港的收入才需缴税
在香港设立的公司,之所以高达91%都不需要在港缴税,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香港税制简单,实行“属地原则”。即仅对源自香港的收入征税。
也就是说,决定是否需要在香港缴纳利得税,取决于香港公司的实际收入来源,而非公司成立地。
我们知道,香港公司大多被用作控股公司,在香港大多并无实际运营,因此需要在香港缴纳利得税的概率便大大降低。不仅如此,香港公司作为控股公司:
● 其(境外)分、子公司收入无须缴税,或免征控股公司任何形式的所得税。
● 不需就股东股息缴纳预扣税(或非居民股东可免缴股息税)。
● 出售分、子公司权益时不征收或征收较低资本增值税。
● 由于香港签订了一系列避免双重征税协议,还可以减少来自协定国的税负。
港府:当前环境不宜就利得税税率或级别作调整
5月26日,有香港立法会议员向港府查询会否研究引入更多税率级别的累进利得税制度。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书面回覆议员质询时指,当前的经济环境及疫情的影响下,企业普遍面对相当的财政压力,政府则因为应对疫情和纾解民困而增加开支,目前不宜就利得税税率或级别作出调整,会持续审时度势,以确保税制能适切回应社会的需要。
许正宇又称,简单和低税率的利得税制度是缔造香港理想营商环境的主要元素之一,同时利得税也是政府其中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政府在考虑任何更改制度的建议时,必须全盘审视经济发展的需要、公共财政状况、企业的税务负担及国际竞争力等各项因素。
尽管香港公司不可零报税,但现实中香港的低税率和税收宽免政策仍将众多中小企业维持在无需缴纳利得税的状态,给企业创造非常优厚的生存空间,是理想投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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