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档案中,这一户的户主李某正在监狱内服刑,怎么还能让人代替签字呢?
宋某被判刑三年了,怎么还在一直享受低保待遇?
根据《鸡西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服刑人员应取消其低保资格,收监服刑还有“补助”,不会只是个例吧?
低保金是很多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低保金发放是民生问题。低保金的违规领取使国家专项资金流失违背公平原则,损害政府形象……
带着这些疑问,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们亮剑保护国有财产。
2021年3月,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成立了工作专班,开展了走访调查。工作人员通过查阅刑事判决书、调取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相关材料、细查服刑情况等方式,全面摸排了2018年以来本市辖区办理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服刑人员领取低保情况。调查中发现,吴某是服刑人员却享受“低保”待遇,早在2010年吴某取得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并发放生活补助金,然而吴某并不珍惜,不仅存在与领取低保条件严重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还想继续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钱财。吴某先后因犯盗窃罪于2010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3年11月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9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然而,在吴某服刑期间,其最低生活保障金一直没有完全停发过,造成国有财产损失15,881.00元。
此次专项监督工作共发现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服刑人员80人,不当发放金额总数额达20万余元,目前立案14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准备移送线索13件,已追回5万余元。
结合办案,专班人员通过深入分析发现,服刑人员领取低保金问题存在原因,一是信息互通机制不健全。服刑人员的相关信息,虽然为司法机关所掌握,但办理低保部门并不掌握。二是办理低保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责任心有待加强。为此,专班工作人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的同时,还将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公开听证宣告等形式建立低保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及时堵塞违规发放低保补助金的漏洞,确保低保金发放给每一个有需要的人,确保社会救助精准到位,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救尽救。
同时,专班工作以服务保障扶贫为办案目标,在要求依法追回被违规领取的低保金时,融情于法,对在入户核查时发现的部分低保家庭因残疾、重病、教育等特困家庭,贯彻善意、谦抑理念,对照相关政策分期偿还追缴金额。
作者/来源:鸡西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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