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赔偿损失呢?损失的范围如何确定?
也迪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受到损失,请求赔偿损失的,能够被得到支持。损失的范围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原则。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当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时,谁主张谁应当举证。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可以主张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因为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双方之间已经不存在债权债务等合同关系。当损失无法确定时,可以以合同约定作为损失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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