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视点、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天心警事、华商报、@湖南高院
编辑:李翔 审定:邓桃英 核发:李广华
1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女法官遇害案一审宣判。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向慧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向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向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8781.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慧为达到案件胜诉目的,多次请求被害人周春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向慧系同乡和校友)向办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绝,遂心生怨恨,起意报复。
2021年1月4日,向慧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机报复,应聘为周春梅居住小区的保洁员。
1月12日上午7时许,向慧发现周春梅从小区电梯间进入车库,即上前将其扑倒在地,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刀朝周春梅头、颈部连刺数刀,致其右侧颈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慧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向慧的作案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此前报道
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湖南长沙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
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某某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1月12日晚,
@湖南高院发布通报:
周春梅的公开简历显示,周春梅,1976年1月生,苗族,湖南龙山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湖南省高院2016年5月的一份任前公示显示,周春梅由湖南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拟提请任命为湖南省高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中国审判》曾刊文介绍时任湖南省高院民一庭审判长的周春梅的先进事迹,2014年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3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因为工作表现出色,周春梅曾被评为湖南省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
这篇报道披露,周春梅出生于湘西龙山县一个普通工人家庭,是一位地地道道的来自大山深处的苗家辣妹子,从小就怀揣着法官梦想。
周春梅的母亲称赞女儿打小就懂事、乖巧,学习从来不用父母操心,成绩一直很好。中学期间,喜欢阅读的周春梅对法律书籍尤其感兴趣,大学毕业后先是进入吉首大学担任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工作,2000年考取湘潭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2003年参加湖南省高院公开招考,最终进入湖南高院工作。
周春梅被誉为“善用法理,准确衡平”。如何既快又好地办理民事案件,让当事人信服司法?周春梅总结了32字诀:信守程序、明辨是非;善用法理、温情司法;准确衡平、中立公正;疏导调解、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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