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进一步加大基层科普资源供给支撑,不断完善全市科普基础设施网络体系,通过建设完善一批科普示范基地等基础科普项目,为提高全市公民科学素质、乡村振兴战略和自贸港建设服务。根据海南省科协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海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科普示范基地项目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参照海南省科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海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施行。
(一)申报范围
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场所。
(二)申报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3.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总计时间30天以上,受益群众3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乡村振兴等方面成效明显。
二、推荐方法和奖补标准
(一)推荐方法
由各镇科协、农技协、各有关单位发动辖区内、领域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初审,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市科协科普部(逾期不受理)。由市科协筛选确定2个推荐对象上报海南省科协,最后海南省科协组织评选表彰。
(二)奖补标准
海南省科协组织评选公示无异议后,将对受表彰的单位给予资金奖补支持,标准拟定为15万元/个。
三、资金使用管理
(一)资金支出范围
根据财政部、中国科协要求及海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工作实际情况,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按照《海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支出。
(二)资金使用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应合理制定项目资金开支预算,建立专门资金使用台账,严格专款专用。市科协协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管审核,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要依法接受各级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四、材料报送地址、邮箱和联系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到儋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网页(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kxjsxh/)公告栏下载2021年度海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科普示范基地项目申报表,填写完善交所辖镇科协初审后报送市科协。
(一)材料报送地址:
儋州市那大镇发源路市图书馆大楼一楼北侧市科协科普部
(二)电子邮箱:
dzskxjsxh@126.com
(三)联系人及电话:
黄琼勇 23833786、18976870846
儋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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