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没办成,濮阳一女子拒绝返还彩礼,结果....
5月13日,南乐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吴红耀法官6天内成功调解并当庭履行一起7万元标的额的婚约财产案件。
赵某与贾某于2020年7月份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为订立婚约关系,赵某通过媒人向贾某交付见面礼11000元,2020年11月30日向贾某交付彩礼款10万,然而双方在协商婚礼过程中,因种种原因,未能缔结婚姻关系,赵某要求贾某返还彩礼款,贾某返还3万元后不再支付剩余彩礼款,无奈之下,赵某将贾某诉至法院。
速裁团队吴红耀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做调解工作,并第一时间给贾某送达起诉状等应诉手续。案件调解过程中,贾某情绪较为激动,认为两人恋情的失败是赵某的责任,双方恋爱期间,自己作为女方是弱势一方,要求赵某赔付自己“青春损失费”,故不愿意全额返还彩礼款。吴红耀法官多次与贾某及其代理人联系,耐心明理释法做调解工作,最终贾某同意返还7万元彩礼款,并于5月13日庭审调解过程中当场将7万元彩礼款返还。
该案调解结案,避免了两个年轻人,甚至是两个家庭矛盾的进一步加深,有利于双方化解积怨开始新生活。该案的顺利结案,体现了南乐县法院注重案结事了,矛盾化解的指导思想,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对审判机关的核心要求。南乐县法院将以此次教育整顿为契机,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信息来自:南乐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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