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93版)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董事长审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公司已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及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本期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与概况一致,未作变更。
2、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通过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同意。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监高一致同意通过。于2010年9月17日,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沪众会字(2,010)第3,968号专项鉴定报告。报告指出圣莱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3,558,387.03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市场开拓等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将原有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存放专户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账户进行销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专户的余额为53,736,076.20元,其中6,500,000.00元处于冻结状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于2017年11月3日、2018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9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2018年3月9日、2018年6月13日、2018年9月14日滚动购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49,000,000.00元,到期后,于2018年12月26日继续滚动购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46,000,000.00元,到期日为2019年4月8日,年报价收益率3.5%。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6,000,000.00元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部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的银行贷款。2018年8月17日,公司使用26,000,000.00元超募资金归还上述贷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其他说明
2019年12月6日公司与宁波瑞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500万元金额借款协议,期限一年,借款直接打款至控股股东关联方华民贸易有限公司,华民贸易一直未归还上述款项。瑞孚集团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起诉我司归还本息、违约金、律师费合计650万元。2020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世纪苑支行的通知,公司开设的募资资金专项账户中银行存款650万元被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
2021年1月,公司收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 (【2021】浙0205执60号),因瑞孚集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5,626,711.86元募集资金因上述案件被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划转。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圣莱 公告编号:2021-034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
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圣莱达,股票代码:002473)自2021年4月2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1年4月30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3、自2021年4月30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圣莱”变更为“*ST圣莱”,股票代码仍为“002473”,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686,173.4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2,452,133.52元;营业收入为5,282,562.61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910,474元;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562,253.4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第14.3.1条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节所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所述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第13.3条(六)规定的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出如下风险提示:
1、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
2、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因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自2021
年4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1天,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圣莱”变为“*ST圣莱”;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473”;
5、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2021年,公司未来发展依然面临巨大的挑战和不确定性,公司管理层将竭尽全力处理发展中的不利因素,寻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机会。
1、2021年公司将积极应对投资者诉讼,争取用最低的成本解决投资者诉讼案件。
2、审慎评估现有状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物色其他业务,谋求可持续发展的业务方向。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第 14.3.11的规定,如公司2021年度出现:(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本节所述净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所述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 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现场人员接 待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 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574-87522994
2、传真号码:0574-87522994
3、电子邮件:sld002473@126.com
4、邮政编码:315000
5、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圣莱 公告编号:2021-031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68.62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40,796.82万元,公司实收股本16,000.0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9年度亏损12,891.7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公司虽主营业务咖啡机、温控器业务已剥离出上市公司,但经营业绩仍出现巨大亏损;年度内遣散员工支付了较大金额的赔偿金;另外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2020年亏损18,268.62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要求,参考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2020年度计提坏账准备11,916.62万元;公司因投资者诉讼事项在本报告期计提预计负债3,262.08万元。
三、应对措施
?1、公司继续探讨新的业务方向,积极整合各种优势资源,尽快确定新的主营业务,拓展企业发展新渠道,同时加强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改善现金流和运营质量,努力扭转亏损的局面。
????2、积极调整公司内部管理结构,减少内部损耗,提高企业营运效率、加强各子公司之间协同作用,提高整体营运水平。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圣莱 公告编号:2021-030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中联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9日,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17室-1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10层。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2019年末,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等地设有13家分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是在与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所合作的基础上设立,是立信中联发展最迅速的分支机构,成立于2014年2月11日,持有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4091901938E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6楼606室。
2、执业资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08181001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证书序号为000388号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历。
浙江分所持有浙江省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5000622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从事过证券业务。
3、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019.27万元;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至今未发生职业责任保险赔偿;截至2019年末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大于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截至2019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38万元,自成立以来无发生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事件,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2020年末,合伙人40人,注册会计师327人,非注册会计师的从业人员49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12人。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负责人为舒国平;截至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30人,从业人员8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6人。
(三)业务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24,558.5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收入为19,603.48万元,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中的证券业务收入为3,242.51万元;净资产金额为5,220.12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2家,收费总额1,793.20万元。主要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制造业。资产均值为2,938,100.00万元。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944.40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为2,332.75万元,非证券业务收入为611.65万元。净资产金额为54.89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家,收费总额287.00万元。主要行业为房地产业和制造业,资产均值为510,080.35万元。
(四)执业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和浙江分所从业人员截至2019年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质量控制复核人
邓超,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合伙人,200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杨铭姝,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舒国平
舒国平先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浙江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人士,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资深会员”。从业三十年来,先后直接参加主审浙大网新、维科精华IPO,协审宁波韵升、宁波热电IPO;参与并出色地完成了宁波维科、宁波富邦控股、海运集团的改制;配合宁波市国资委做好资产界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职工劳动关系理顺工作;牵头负责宁波富达、荣安地产资产重组中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并已成功为宁波、绍兴、嘉兴、台州等多家政府融资平台提供审计服务。舒国平先生还先后担任过宁波市第十二届、第十四届政协委员;2009年、2012年分别被评为宁波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2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现为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新联会副会长。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徐海军
徐海军,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证监局检查等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两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受到自律监管、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刑事处罚。
(五)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处分情况如下: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11月收到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7号);于2019年11月收到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津证监措施〔2019〕34号);于2020年1月收到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吉证监决〔2020〕3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之外,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处分的情形。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中联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中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请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立信中联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且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中联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且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与对方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圣莱 公告编号:2021-03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针对各项资产的价值减值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项目、减值明细、报告期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转回或转销减值准备金额等明细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经核算,公司部分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7,892.96元,转回或转销118,512.33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9,380.63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经年末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集中盘点,部分机器设备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存在减值迹象,本期计提减值准备3,345,785.04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345,785.04元。
2、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经测算,公司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期计提坏账准备32,575,990.04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2,575,990.04元。其中,针对北京中航绿能科技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26,170,406.09元。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经测算,公司其他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期计提坏账准备86,590,234.11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6,590,234.11元。其中,针对控股股东关联公司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和华民贸易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计提坏账准备79,054,170.43元。
(3)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经测算,本期计提预付款项减值准备457,572.07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57,572.07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123,167,474.22元,转回或转销118,512.33元,将合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3,048,961.89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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